楊紫遭熱巴粉絲侮辱與誹謗,工作室發出律師聲明

楊紫遭熱巴粉絲侮辱與誹謗,工作室發出律師聲明

近期,楊紫作為一名公眾人物(明星)受到眾多熱巴粉絲的侮辱與誹謗,甚至對楊紫的肖像圖片進行惡意P圖,作為明星的“法律顧問”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出律師聲明,認為他們(粉絲)在新浪微博、豆瓣等多個網絡平臺對楊紫進行惡意誹謗,已涉嫌嚴重侵犯楊紫的名譽權。

楊紫遭熱巴粉絲侮辱與誹謗,工作室發出律師聲明

【律師解讀】

“人怕出名,豬怕壯”,作為大眾明星或者演員,在一部戲當中無論是飾演好人角色還是壞人角色,都會受到來自觀眾的點評,但是,點評歸點評,不應該把對戲中人物的評論發展到對現實人物中的評論,更何況是惡意誹謗,甚至侵犯他人的肖像權。當然作為一名公眾人物,自然會受到很多人的追捧,成為他人的偶像,因此,在生活中,這些公眾人物也應當做好自己,給粉絲們做好榜樣,楊紫被熱巴粉絲侮辱甚至誹謗,無疑是熱巴粉絲對於追星這個概念還不明確,就像“愛到極致是犯罪”,熱巴粉絲應該站在客觀角度的看問題、去評論問題,而不是跟隨大眾,惡意誹謗,這樣做的結果不僅會讓偶像成為粉絲的擋箭牌,還會讓自己深陷泥潭。

楊紫遭熱巴粉絲侮辱與誹謗,工作室發出律師聲明

【律師說法】

楊紫工作室此次發出律師聲明無疑是正確的,作為公眾人物受到觀眾評論是正常的,但是因為某件事而去惡意評論、惡意誹謗,甚至侵犯他人肖像權的,這種現象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此次,熱巴粉絲針對楊紫的惡意誹謗,已經嚴重侵犯其肖像權,楊紫本人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一旦成立侵犯他人肖像權,根據法律的規定,侵犯他人肖像權的有權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律師建議】

對他人的評論應當適可而止,不應該把自己的想法、評論惡意強加在他人身上,自己被他人辱罵、誹謗的時候也應當學會收集證據,防止受到進一步的傷害。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楊紫遭熱巴粉絲侮辱與誹謗,工作室發出律師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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