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家庭,工資各用各的,也沒有共同的存摺,萬一哪一天對方生病了,要不要把自己節約出來的錢花在對方身上?

幽怨ERMEI


二婚家庭,工資各管各的,為什麼還要找對象結婚呢?已經有了頭婚不幸福的教訓,該明白婚姻意味著什麼了。為什麼還要結婚,湊合呢?

婚姻的幸福,是兩個人在愛情的基礎上,相互理解包容和愛,經濟都是次要的,賺錢一起花,兩個人要有好的感情才是第一位,加上兩個家庭的和睦,結婚前都要看清楚的,能夠長長久久,恩恩愛愛過一輩子的人,必定是那個對的人,如果不是堅決不嫁。

都二婚了,為什麼還不清楚婚姻要找什麼樣的人呢?肯定找那個讓你一生都覺得值得嫁的男人。有責任有擔當,有尊重有理解,相濡以沫。頭婚就是因為不幸福,才有二婚的機會讓你找到對的人。

我覺得AA 制的婚姻談何幸福,這樣的婚姻會老是計較得失,生怕自己吃虧,這樣愛情幸福就會變味,婚姻中男人有責任有義務分擔多一些,無論經濟方面,還是做家務,女人嫁你是賭了一輩子的幸福,為男人生兒育女,哪怕不上班養著,也是男人的責任。因為她離開了自己的家,來到你家。

但是我也不希望女人主要照顧孩子,還得有自己的工作,朋友圈,兩個人共同進步,會更幸福。

我也是二婚,頭婚老公就是各花各的錢,你出房租,我出奶粉錢,一開始覺得不能讓他瞧不起,我有能力賺錢養家,他家裝修房子,他會質問我為什麼自己不幫他承擔一下房子錢,我那時候在創業沒有固定收入。我個人理解是,他結婚的時候沒車沒房沒存款,這是結婚時候都應該準備好的,為什麼現在他裝修房子弄房子,我要出錢,而且這個房子是鄉下給他父母住的,估計以後我們都不怎麼住,為什麼要花那麼多錢,在這個房子上,要是當時直接城裡買房已經夠了。弄房子都沒有跟我好好商量。那時候我們之前沒有愛情,只要計較。

後來他一直在外面,我選擇回老家照顧小孩,我在城裡找了工作,租了房子,順便一個人帶小孩,感覺城裡教育比鄉下好,所以一個人在城裡帶,我跟他說帶小孩很辛苦,每個月生活費能不能多給點,他每個月要幾次才給,還要扣掉一半,給我500,我說1000都夠少了,想想他裝修房子,也沒計較,剩下所有錢我付,後來我沒有錢付房租,問他拿3000,他說你自己要租的房子,為什麼我要給你付房租,我說小孩上學我帶著,我先用一下,再過兩個月工作穩定再給他,他覺得我活該,沒事找事做,鄉下父母帶多輕鬆,非要自己帶,還要交房租,就是不給。

看著這樣跟我計較的一個男人,我到底為了什麼,沒房沒車,沒錢嫁給他,還為他生了一個兒子,6年的青春,換的是連1000一個月生活費都不想給,而且我一個人在一個陌生的城市,承擔小孩所有生活,早上做飯送小孩上學,白天還要工作,他覺得小孩為什麼他一個人養。我心寒啊,為什麼傷害人都傷害的理所應當呢?所以我一個人帶著兒子回老家,離婚了,他再求,我都沒有回頭。因為我的善良過了頭,人家還要反咬一口說我的不是。這樣的男人,這樣的家庭,一輩子都不會體諒人。

所以找了二婚老公,所以我就找了那個滿眼都是我的人,接受我的小孩,接受我比他大,接受二婚,沒有錢時他會問你有錢花沒,工資卡上交,時時刻刻擔心你。噓寒問暖,如果頭婚都不幸福,二婚肯定要找到對的那個人吶,可以一輩子相濡以沫。家庭父母和和睦睦,一家人開開心心。這就是簡單的幸福。

所以女人找對象問清楚自己想要什麼,找對人很重要。


我叫寶霞


我也是半路夫妻,他大我十歲,身邊還有一個20歲的兒子,我身邊沒有孩子。和他認識的時候說把工資卡交給我保管,兩年後房產證加上我的名字,我在想他這麼真誠,我也應該表示一下我的誠意,就提出來把他外面欠的賬還了,他當時還沒同意,我就覺得天上掉餡餅了,這麼好的人被我遇上了。結婚以後,他每個月放家裡1500塊家用不夠了我添上,我也沒有意見。結婚之後,他每天就像個大爺一樣坐在那裡等吃等喝,家裡一切衛生家務他一樣都不做,我全權負責,時間一長壓在我心裡的怨氣就想發洩出來,他不但沒有悔改之意,還生氣把家裡的生活費也沒收了,我們扛了很長時間,想離婚吧,感覺到面子過不去,就這樣不冷不熱的過著。後來我交了首付重新買了房子,因為他沒有出錢所以讓他月供,我感覺他現在把我當賺錢的機器呢,經常問我要錢,要給人家還裝修費啦!他如何如何苦啦,我越想越煩躁,這種日子還能過下去嗎?其實結婚是給自己增加煩惱,我就像是他的保姆一樣,如今四年過去了,他之前的承諾一樣都沒有給我兌現。我有時在想,如果有一天他生病了,我要不要拿錢出來給他治病呢?如果我生病了,他不可能拿錢出來。但是我辦不到。


譙姐姐


大多數二婚的狀態是:錢還是自己的錢,娃還是自己的娃,身體也是自己的身體,只不過找了一個人分擔生活房租,降低生活成本。

二婚家庭沒有了頭婚的衝動和感情,一般來說都考慮實際問題。



09年那年,我和前夫終於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其實我早就想離婚了,只不過害怕離婚會影響到孩子高考,就一直將就著。

等到孩子終於高考完上大學了,我們才提出離婚。前夫也明白我們的婚姻走到了盡頭,這些年我們一直吵吵鬧鬧冷戰,就連床上那些事兒,也不曾有過。

我們的婚姻早就被現實的一地雞毛磨掉了最後的耐心,這些年一直名存實亡,被現實打敗。

那天下午收到兒子的大學通知書,我和前夫相約去了民政局,從民政局出來,我覺得沒有了婚姻的束縛,外面的空氣都是甜的。

兒子已經年滿十八,不需要我們過多照顧,大學所有得學費都是我前夫出的。前夫看我這些年全職在家,沒有工作就把唯一的一套房子留給了我,大概市價300萬左右。還留給我三十萬的現金,他自己有一個公司,再留了50萬現金。

離婚半年後,已經過了離婚的新鮮期,我又覺得日子太過平淡了,別的姐妹到了晚上就著急的回家,給家裡人做晚餐,下雨天還有人來接,看到這樣的生活,我又嚮往婚姻了。



在我和前夫離婚一年後,每天都是這樣空虛的日子,我決定再次進入圍牆。

朋友給我介紹了一個男人,說他有情有義,是個難得的好男人。他前妻是生病去世的,在他妻子生病時,他不離不棄,最後堵上了家裡的房子,但是還沒有換回妻子的生命。

前妻去世五年,他一直沒有遇到合適的,他是一名大學老師,還有一個兒子也已經上高中住校,年齡也和我挺搭的。

於是同意見面,見面以後感覺挺好的,是我喜歡的類型,我決定和他交往試試。

我們交往了大半年,所有的都挺合拍,就像兩個剛戀愛的小朋友,偶爾還會難捨難分。他提議讓我們住在一起,我覺得不妥,雖然是二婚,但這樣住在一起,總覺得不太好。

他很顧及我的想法,就說解決這個問題最好辦法就是登記結婚,我很贊同,那時候感覺他是一個有擔當的好男人。所以他提出結婚AA制,我爽快答應了。

因為我考慮的有三條:

①我們都是二婚,不像一婚那麼單純美好。我自己有一套房子,我暫時住在他家也不算居人籬下,我有隨時離開的勇氣。

②他兒子還沒成年,不想讓他兒子覺得我佔了他的便宜,再加上他兒子以後上大學要花錢,最好是他自己能付最好。

③二婚家庭大多數都是搭夥過日子,對他也不是特別放心吧,不想佔他便宜,也不希望他佔我便宜。



後來我們順利結婚,婚後雖然說AA,但他每個月會拿出3000塊錢作為我們的共同伙食費,我依然沒有出去上班。

我雖然不出去賺錢,但我把我前夫給我的那套房子出租,每個月幾千的收入,再加上我平時理財,所以那二十萬現金到現在還在十多萬。


日子就這樣過著,有時候我覺得有點像保姆,給他們兩人做飯洗衣,即使這樣,我也覺得很好。至少我做完事後,他還是很體貼的說一句我辛苦了!

有過一次失敗婚姻的經歷,我不想隨便對婚姻說再見。

並且他整個人都很溫柔,我和他們也沒有矛盾。

本以為歲月靜好,我的婚姻也能一直這樣長久下去,可一次檢查讓我發現我患有胃癌,並且已經到了中期。

有人說:金錢是婚姻裡的照妖鏡,能夠照出你嫁的那個男人是不是真的愛你。其實這句話說的很在理。

我很害怕的把這個結果拿給我老公看,並告訴他,醫生說治好的可能性很大。只是我的錢都理財了,暫時取不出來,手上也沒那麼多錢,可不可以讓他幫忙花錢給我治病。

結果很讓我失望,他很抱歉的對我說,他拿不出錢來。他的前妻就是因為癌症去世,最後人財兩空,他不想再冒這個險,他的兒子已經談了女朋友,他不能讓他兒子來擔風險。



當他拒絕的那一瞬間,我的心跌到谷底,我沒想過八年多的陪伴,在現實面前也是這麼的不堪一擊。

後來我找親戚朋友幫忙,經過一年多得治療,我已經康復,也立馬結束了這段婚姻,往後我對婚姻不再抱有幻想。

事後我也想得很明白,我們兩人的結合,只是年齡大了的互相報團取暖。

如果當時生病的是他,我也只能付出我的時間,要讓我拿出很多錢來為他治病,我也不會願意。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做不到的,也不能要求他來做。

二婚家庭要考慮的現實問題確實要比一婚難得多。

對於要不要拿出自己的積蓄為對方治病這件事,誰也替你做不了決定。如果相處過程中,你覺得他值得你付出,就去做,如果不值就守著。

因為人靠不住的時候,只有錢能靠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