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沙洋:黃登峰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主犯獲刑二十年

本網訊(通訊員 王小慧)12月18日,經沙洋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黃登峰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據悉,以被告人黃登峰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多達16人,稱霸屈家嶺城區及周邊地區十餘年,長期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有組織地實施了49起違法犯罪案件,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案立案偵查後,沙洋縣檢察院第一時間成立了辦案專班,由資深檢察官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為了達到良好的庭審效果,該院成立由檢察長趙龍帶隊的7人公訴團隊出庭支持公訴,根據50萬字的審查報告,精心製作了1700多頁媒體示證PPT、數萬字的庭審答辯提綱及出庭預案。在被告人最後陳述階段,16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多名被告人聲淚俱下深深懺悔,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黃登峰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妨害公務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強迫交易罪,串通投標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吳中華等15人分別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等,分別決定執行十一年三個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至一萬五千元不等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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