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夢縣人民檢察院就一起盜竊案舉行公開審查聽證會

為進一步保障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逮捕權依法準確適用,提升檢察機關司法辦案透明度和公信力,近日,雲夢縣人民檢察院就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詐騙一案召開公開聽證會,公安機關偵查人員、當事人、犯罪嫌疑人家屬等參加會議,會議邀請2名人民監督員作為聽證員參與聽證。

雲夢縣人民檢察院就一起盜竊案舉行公開審查聽證會


雲夢縣人民檢察院就一起盜竊案舉行公開審查聽證會

本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多次趁同事許某某不備,盜走許某某支付寶花唄、借唄及綁定的銀行卡資金,期間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被害人許某某未察覺下用自己的支付寶以轉賬的方式返還被害人部分資金。案發後李某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且已取得被害人諒解。聽證會上,案件承辦檢察官對李某某基本情況及案件事實進行介紹說明,就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是否具有逮捕必要性聽取參會各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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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人員結合案情、李某某家庭情況及個人表現發表意見,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礎上,認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投案自首,認罪態度良好,無犯罪前科,社會危害性較低,且已經對被害人進行經濟賠償,被害人表示諒解,建議司法機關對其從輕處理。同時,對檢察機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辦案程序嚴謹、適用法律正確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會後,該院經充分參考聽證會意見,經分管檢察長決定,對李某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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