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利用留守兒童、在校學生實施黑惡勢力犯罪應當從重處罰

最高檢4月23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兩高兩部”《關於依法嚴懲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明確,利用留守兒童、在校學生實施黑惡勢力犯罪應當從重處罰。

最高檢:利用留守兒童、在校學生實施黑惡勢力犯罪應當從重處罰

最高檢供圖

《意見》明確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應當從重處罰的情形,其中包括:組織、指揮未成年人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綁架、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的;向未成年人傳授實施黑惡勢力犯罪的方法、技能、經驗的;利用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的;

此外,從重處罰的情形還包括為逃避法律追究,讓未成年人自首、做虛假供述頂罪的;利用留守兒童、在校學生實施犯罪的;利用多人或者多次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的;針對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的;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教育、照料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的;其他利用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應當從重處罰的情形。

南都記者 劉嫚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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