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近年来屡见不鲜“碰瓷”事件,犯罪吗?


谈谈近年来屡见不鲜“碰瓷”事件,犯罪吗?

跟朋友聊天时,他说了件前天下班发生的事情。

前天下班他跟往常一样开车回家。下班高峰期,车速都不快,车辆缓慢行驶。突然听到车后“哎哟”一声,朋友看到右后视镜里一位老人面露难色坐在地上,急忙开门去看。

“疼死我了,哎哟我的腿啊”老人抱着腿,面露痛苦的哀嚎。朋友顿时手足无措,之前也没发生这种事情,可谓是慌了神。老人骂骂咧咧:你开车不长眼睛吗?这么大人你看不见吗?你这是蓄意谋杀!你得赔我钱,最少5千!要不然我告你!

朋友好像突然被骂醒了一样,这么堵的路上自己开车又不快,而且刚才并没有在后视镜看到车后有人,便觉得这有问题。朋友说到:“我车上有装记录仪,也买了保险,我这报警叫救护车等他们来处理吧”。说完,看到老人眼神闪烁了一下,便确定了这老人在讹自己。老人语气也没有刚才强硬,说反正你把我撞了,看你也不容易,拿一千块钱就没事了。朋友想了想,自己的记录仪不一定能拍到身后的老人,刚才只是在诈他,但是现在报警,喊救护车再找保险公司,可能要耽搁好几个小时不说,花费的钱也不一定比这少。

最终在和老人一番“讨价还价”后,用300元选择息事宁人。

谈谈近年来屡见不鲜“碰瓷”事件,犯罪吗?


朋友讲述时,仍然气愤不过,觉得这人太可耻,太卑鄙了,以后路上可得长个心眼。那么就“碰瓷”这事,我查找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希望大家能学习到,学会保障自己的权益。

相关法律法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有证据表明汽车并没有违法,而是行人故意撞上车导致驾驶者来不及反应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碰瓷者负全责!)

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其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一样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行为

谈谈近年来屡见不鲜“碰瓷”事件,犯罪吗?

那具体每一种违法行为怎么认定呢?

一般情况下,多数,或者绝大多数“碰瓷”事件都属于“情节较轻”的,只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不会上升到刑法处罚。当情节严重,欲非法敛财数额较大,或者其他情节时,根据其行为涉嫌相应罪名。

碰瓷原则上考虑构成诈骗罪。行为人故意制造“事故”,我们认为其对事实真相加以隐瞒,从而骗取对方“自愿”赔偿,因此“碰瓷”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声音认为,”碰瓷“不应以诈骗认为,很多车主都是为了息事宁人,怕麻烦,节约时间而并不属于隐瞒真相欺骗)

如果”碰瓷“被识破,或者在有行车记录仪等确定其”碰瓷“行为后,碰瓷者进而威胁,要挟,或者多人进行恐吓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是指作案手段在性质上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具有可比性的 行为。一般碰瓷者都在车流量小、行人稀少或道路进出口等路段,行车速度慢,不具有扩散性和广泛的杀伤力、破坏性,不足以严重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实际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损害后果的也不多见。对这类行为一般不能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但是除了一般情况外,还必须充分考虑个案的特殊性,在高速路、城市主干道等人流、车流集中、车速快的路段驾车故意冲撞被害车辆,有可能使受到撞击的车辆失去控制,碰撞、追尾等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样的“碰瓷”就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以上为笔者整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前面已经说到,一般情况下,情节尚未严重的多数,或者绝大多数”碰瓷“只触犯了治安法,并未触犯刑法,相对来说犯罪成本较低。而且”碰瓷“者会抓住车主害怕、恐惧的心理或者其怕麻烦,怕违章,怕来年保险涨幅等等问题选择”私了“,从而使得”碰瓷“者愈加变本加厉。甚至有听闻到”碰瓷“者表示没什么大事儿,让车主离开后自己报警说车主逃逸,而被交警判”逃逸全责“这种令人咬牙切齿的行为。

综上,”碰瓷“是绝对违法的行为。最好的针对办法就是安装行驶记录仪,在发送事故时报警,交给警方处理,碰瓷者团伙作案,有危险时候待在车内,等待警察到来,冷静处理,面对。

谈谈近年来屡见不鲜“碰瓷”事件,犯罪吗?


法律案例讲座,分享身边热点

整理不易,关注点赞评论都是对笔者的支持

如果有不同观点或者笔者措辞不够严谨,欢迎指正

热门文章

未成年人侵犯幼女,应当如何定罪?

因孩子姓不随父母,遭派出所拒办户籍。一纸诉讼将派出所告上法庭

某大学生“合法虐猫”事件,其不构成犯罪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