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這些稅務籌劃案例,卻被知名集團企業稱為典範案例

稅務是每個企業經營者不得不面對的一門課題,與企業的發展息息相關。有很多企業家問道:為什麼有的企業稅務模塊特別清晰明瞭,不管企業怎麼發展,稅務都能合理的規劃,而且為企業省了不少錢?我們應將合理的進行稅務籌劃。

沒想到這些稅務籌劃案例,卻被知名集團企業稱為典範案例

中小企業的現狀

記得有一個老闆曾在微博發聲,每年交著上百萬的稅收,

在如何看待繳稅這個問題上,我國的企業經營者(尤其是中小企業)採取的往往是一種牴觸和僥倖的心理。

為何牴觸?很多老闆就開始叫苦了:"我起早貪黑,每天累死累活,也就賺這麼一點錢。結果全都要拿去孝敬國家了。我要是不逃點稅的話,這公司還怎麼開下去?”

何以僥倖?這年頭,這社會,只要是中小企業,哪個不逃稅?又有多少被稅務局查到?反正天高皇帝遠,查到別人也查不到我,混一天是一天唄。

但事實上,隨著目前經濟增長進入“新常態”時期(也就是俗稱“L”型時期),在國家和地方政府財政狀況逐漸不容樂觀的當下,我們可以預見到——稅務局在查繳稅款這件事上,只會越來越嚴格,正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所以,中小企業如果繼續以往的做法,那麼實際上就是在冒著越來越大的風險。甚至在極端的情況下,之前投入的所有心血就可能因為這逃稅的問題而毀於一旦。

沒想到這些稅務籌劃案例,卻被知名集團企業稱為典範案例

稅務籌劃是一種“權力”

相信很多企業家都聽說過稅務籌劃,但並不知道具體的要怎麼去做,這麼做靠譜嗎?等一系列的問題闖入腦海裡。

其實稅務籌劃是每一個納稅人所享受的合法權力!不管你是個人,企業,上市公司等等。

為什麼我們會有這樣的權利呢?其根源就在於,現代經濟、金融體系的日趨繁複和完善,使得國家在徵稅的時候會照顧到方方面面的因素,通過種種細節性的、技術性的立法和規定,構築起龐大的稅收大廈。

如果你不懂稅法,或僅僅是一知半解,那麼可能就無法準確獲知某些對你有利的細節。這就好比你深入叢林探寶,但如果沒有指南針、沒有野外探險技術,那麼很多寶藏你是無法將之尋找並挖掘出來的。

用專業術語來說就是: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現行法律框架內,通過對其經營活動的安排,達到少納稅或推遲納稅目的的行為。

它與偷稅、逃稅乃至避稅都有著顯著不同——為了達到不違法的目的,一個稅收籌劃專家需要非常熟悉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各種實時政策,洞悉其彼此之間的聯繫。

如果企業經營者想要輕鬆玩轉稅務籌劃的話,只能刻苦鑽研,這樣國家普及稅法的目的達到了,同時也提高了經營者主動申報納稅的積極性。當然,老闆們平時這麼忙碌,能做到這一點的,恐怕鳳毛麟角的。

稅務籌劃的理論依據

稅收有兩個主要目的。第一就是實現國家的財政收入,從而用於提供公共服務、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第二就是對國民收入進行再分配,調節社會收入,並對某些需要發展的行業、地區、實體進行扶持。

沒想到這些稅務籌劃案例,卻被知名集團企業稱為典範案例

企業如何通過變更企業納稅人身份來節稅?

易先生準備承包一個企業,承包期為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期間,企業固定資產折舊5000元,上繳租賃費50000元,預計實現會計利潤53000元(已扣除租賃費,未扣除折舊費),易先生自己不領取工資。已知該地區規定的業主費用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在營業執照上,易先生目前面臨著兩個選擇,要麼繼續使用原有企業的營業執照,要麼將其變更為個體工商戶執照。哪種方式稅後利潤更高呢?

方案一:變更為個體工商戶

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53000-800×10=45000元

換算成全年的所得額=45000÷10×12=54000元

年應納稅額=54000×35%-6750=12150元

實際應納稅額=12150÷12×10=10125元

易先生實際取得的稅後利潤=53000-10125=42875元

方案二:仍使用原企業的營業執照

該企業應納稅所得額=53000-5000+50000=98000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98000×27%=26460元

易先生實際取得承包、承租收入=53000-5000-26460=48000-26460=2154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21540-800×10)-1250=1458元

易先生實際取得的稅後利潤=21540-1458=20082元

沒想到這些稅務籌劃案例,卻被知名集團企業稱為典範案例

如何通過調整薪酬結構來節稅?

某公司員工張先生每月從公司領取工資、薪金所得8000元,由於租住一套兩居室住房,每月支付房租2000元。那麼,張先生應納個人所得稅的稅額為:(8000-3500)×10%-105=345元。

為了幫張先生降低稅負,在不增加僱主費用的情況下,公司可以怎麼做呢?

稅務籌劃方案

公司為易先生提供給免費住房,工資下調到每月6000元,由於個人所得收入減少,個人應納稅款則會降低,而僱主的費用負擔不變。那麼,易先生應納個人所得稅的稅額為:(6000-3500)×10%-105=145元。經過規劃,易先生降低稅負345-145=200元。

沒想到這些稅務籌劃案例,卻被知名集團企業稱為典範案例

企業獎金如何發放可減少個稅?

胡先生每月工資、薪金800元,其所在單位採用平時減少工資發放、年底根據業績重獎的方法,胡先生可獲得公司年終獎12000元。那麼為了幫員工減少個人稅負,公司年終獎是該選擇一次性發放還是分批發放呢?

方案一:一次性發放

工資部分低於免徵額,不用納稅獎金部分。應納稅額=12000×20%-375=2025元。

方案二:年終獎分三次下發

例如,公司採取年終獎分三次下發,12月、1月、2月每月平均發放4000元。工資部分低於免徵額,不用納稅。12月、1月、2月獎金部分應納稅額=4000×15%-125=475元三個月共納稅:475×3=1425元。

沒想到這些稅務籌劃案例,卻被知名集團企業稱為典範案例

企業做何種納稅人稅負較輕?

某生產性企業,年銷售收入150萬元,可抵扣購進金額為90萬元。增值稅率為17%。年應納增值稅額10.2萬元。那麼該企業做哪種納稅人稅負會更輕?

稅務籌劃方案

企業的增值率為(150-90)÷150=40%。無差別平衡點增值率35.29%,企業選擇做小規模納稅人負擔較輕。因此,企業可分設兩個獨立核算的企業,使其銷售額分別為70萬元和80萬元,符合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分設後納稅額70×6%+80×6%=9萬元,節稅10.2-9=1.2萬元

企業發展中可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籌劃方案,不要去盲目的效仿,要根據企業自身發展情況,合理的進行定製業務,符合公司的發展狀況,優化企業機構,助力企業更好的發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