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9日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喻德红所作的《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 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市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要求,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用提升群众满意度统领法院各项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高起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扎实开展“两整顿、一提高”行动,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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