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瑞銀信僅2020年連收央行四張罰單、處罰金額超8500萬

4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鄭州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公示表顯示,第三方支付公司——深圳瑞銀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銀信”)因九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人民幣680.5萬元。與此同時,兩名負責人被罰,韋潔(時任深圳瑞銀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負責人)罰款人民幣11萬元;安晨(深圳瑞銀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負責人)罰款9.5萬元。

根據處罰公示表顯示,具備違法行為包括:未按規定落實資質審核;未按規定落實收單業務本地化經營和管理責任;未按規定進行特約商戶培訓;未按規定發送收單交易信息;未能採取有效管理措施造成特約商戶違規使用受理終端;未按規定對外包業務進行管理;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僅在2020年,瑞銀信就已經收到央行四張罰單,罰沒金額超8500萬元。

1月10日,央行重慶營業管理部公佈的罰單顯示,瑞銀信重慶分公司存在違反有關反洗錢規定的行為,被處以809.5萬元罰款,並對相關責任人員共處以15.4萬元罰款,處罰決定日期為2019年12月30日。

同日(1月10日),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公佈罰單,瑞銀信浙江分公司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被央行杭州中心支行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02.77萬元,並處罰款499.46萬元。罰沒金額共計1002.23萬元,處罰決定日為2019年12月31日。

3月11日,瑞銀信因旗下瑞銀信、瑞和寶、瑞大寶、瑞刷4款手機APP存在隱私權限不合規的問題,被國家移動互聯網應用安全管理中心 (CNAAC)通報。

4月3日,瑞銀信又因存在超出核准業務範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客戶進行交易等多項違法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處以罰款6124萬元,三名負責人同時被罰,這也刷新了央行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罰單記錄。

公開資料顯示,瑞銀信成立於2008年,以支付業務系統平臺開發、為合作金融機構開發商戶、專業化POS終端運維服務為主營業務。

瑞銀信於2014年7月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業務類型為全國範圍內移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不過目前,安徽、內蒙古、寧夏三地的銀行卡收單業務資質已被取消。

瑞銀信法定代表人為韓衛,註冊資本1億元,瑞銀信大股東為深圳瑞融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7%,股權穿透後隸屬於山東瑞銀信實業有限公司旗下,疑似實際控制人殷培玲。第二大股東為深圳付幫清算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

此外,因支付問題瑞銀心也遭遇用戶多次投訴。

在多家投訴平臺上,關於瑞銀心的投訴不在少數,投訴內容包括通過pos機刷卡之後錢未到賬,無故盜刷、劃扣,催款騷擾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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