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贤纳士!新闻采编1名 驾驶员1名 司法辅警7名

为充实法院队伍人员力量,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新闻采编宣传人员、驾驶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说明

(一)新闻采编宣传人员1名(男女不限),负责法院新闻采集、稿件撰写、照片拍摄、视频制作、新媒体运营等工作。

(二)驾驶员岗:1名(限男性),负责根据要求驾驶院内执法执勤用车。


(三)司法警务辅助人员:7名(限男性),负责法院安全保卫、值庭押解、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等司法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安排;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质量的服务意识,形象良好,身体健康,无严重疾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龄要求:

1、新闻采编宣传人员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工作能力突出的可放宽至40岁以内;

2、驾驶员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工作能力突出的可放宽至40岁以内;持C1及以上驾驶证;

3、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六)学历要求:

1、新闻采编宣传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宣传相关专业优先;

2、驾驶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符合公益性岗位者优先。

3、司法辅警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武警部队各机动部队,解放军各特战部队退役士兵、警校毕业生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七)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和岗位所需技能。

1、新闻采编宣传人员需具备独立采写稿件能力,熟练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平台运营规律;有相关新媒体运营、报社等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图片处理软件,能拍摄剪辑音视频者优先。


2、驾驶员: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吸毒史,无传染病、精神病等疾病病史;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


3、司法辅警人员:身高不低于1.70米,具有正常履行警务协助人员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中;

3、曾被开除共产党党籍、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曾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曾违反聘用单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存在个人不良记录或考试舞弊行为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协警工作的情形。


四、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试用期3个月。工资实行试用期工资和合同期工资,单位缴存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五项保险;


新闻采编宣传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奖励构成。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6日至5月10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楚雄市阳光大道楚雄市人民法院

行政楼五楼政治部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好《楚雄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下载方式:①登录楚雄市人民法院网
http://cxcxfy.chinacourt.org/,在审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点击本公告文末“附件:楚雄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②关注楚雄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搜索:楚雄市人民法院(ynscxsrmfy)、或扫描官方微信二维码添加关注),在走近法院——法院新闻栏目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半寸免冠照1张;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原件;


5、新闻采编宣传人员需提交本人原创的文学作品、新媒体作品和独立采编的视频等作品;


6、退伍军人须提交军人退役证明。


(四)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需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到楚雄市人民法院现场报名。


(五)考试:

1、新闻采编宣传人员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笔试内容:根据提供的素材,现场编辑一篇新媒体作品。


2、驾驶员岗位测试由法院具体通知。


3、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由体能测试、面试组成。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进行。


4、考生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用。


5、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用。招聘过程中,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署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楚雄市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3、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楚雄市人民法院督查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5、本公告由楚雄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3386710




楚雄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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