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鎮,抑或PPP項目,謹慎注意!

特色小鎮,抑或PPP項目,謹慎注意!

本文非作者單位之立場和觀點

之前,我們草擬諸多文章,關於土地財政尤其地方政府對它之依賴,直接影響法規制定和適用,譬如劃撥土地變性、招拍掛等,對於房地產開發及一、二級聯動方式具有借鑑作用,再比如對皇明太陽能舉報事件給出瞭解決方案;而本文我們當然希望具有實踐意義,對眾多開發商介入之特色小鎮或PPP項目,我們認為:開發商財力允許前提下,企業多元化顯然必須,成長為如西方上百年財閥家族,此為必須要走的路,但目前分析,特色小鎮,或PPP項目,土地財政橫亙於前,國家已然調整方向情形下,它們顯然都是浮雲,謹慎注意!

無它,產業和人口,換言之,實體經濟和人才,方為國家振興根本。當然,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特色小鎮聚攏特殊行業形成,如果無實體經濟振興,談何聚攏乃至衍生行業發展,無人口甚至人才向心,發展只能是—自以為是。當然,你可以當然反駁,如貴州大數據之城,但好像當下,為有高科技發展如網絡新貴與電影院繁華吧!但你要知道,那真不是我們認為的“實體經濟”了!

至於PPP項目,不管形式為政府付費,或特許經營,還是購買服務,初衷促使社會資本進入乃至經濟共同繁華,但如果政府與央企合作成為標配的話,左手倒右手,於此而言,無意義。故前提即為領袖強調之“法治”二字,更重要的是,規範開發領域,加快國企混改進程才能最大程度激活社會資本活力,達成進而聯合發展之目的。

其實,相關專家已經明顯承認:“房地產有泡沫,但不能主動打破。”因為後果很重要,土地財政是地方政府維持重要原因,誰也不能承擔打破之後的結果,我們之前的文章《土地儲備堪比肩恆大的地產大鱷 恐難償夙願》以及《鐵老大尚且不能 皇明太陽能大概倒閉了》說的很清楚了,憑題目,你就明白了,不管恆大集團還是鐵路總公司,與大局相比,根本不能相提並論。

土地財政之後果嚴重,想必國家乃至領袖早意識到了,如農村三權分置,促使最大生產力人口流向等已然開始,而調節經濟健康發展摒棄土地財政之重要實體經濟,前已述及,非所謂特色小鎮,更非PPP項目。回到健康發展正道之路,雖艱難,但也偉大了,於國於民當然大幸,自不待言“英雄”稱呼,甚至還小了,倒是我們對特色小鎮,抑或PPP項目,著實需要謹慎對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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