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記憶也會過期,我希望早點忘了你

再見二丁目 - 楊千嬅.mp33:58

來自趙小姨的故事

滿街腳步 突然靜了

滿天柏樹 突然沒有動搖

這一剎 我只需要 一罐熱茶吧

那味道 似是什麼 都不緊要

唱片店內 傳來異國民謠

那種快樂 突然被我需要

不親切 至少不似 想你般奧妙

情和調 隨著懷緬 變得蕭條

如果記憶也會過期,我希望早點忘了你


昨天我有個朋友去看了楊千嬅的演唱會,發了一條朋友圈:“原來我非不快樂,只我一人未發覺”。

林夕說,這句詞,是他寫過最悲涼的歌詞。

這句詞藏在1997年發行的歌曲《再見二丁目》中,演唱者,是大家熟知的楊千嬅。

楊千嬅的唱功不是最好的,但對於感情的拿捏,卻是其他翻唱版本比不上的。無力的低吟,等不到的悲情,歌裡那濃濃的哀愁,縈繞在每個字句之間。

這首歌是楊千嬅成名曲,20年後,我依然覺得,《再見二丁目》是千嬅最好的作品。

林夕也因為這首歌,成為最愛千嬅的那個人。

他曾說過:“我認識千嬅是因為《再見二丁目》,當我聽完她演唱,就開始對她偏心,不是各個歌手都能得到我最真最好的詞。”

“我當千嬅是我身上一塊肉。”正因為如此,才有人說,林夕把最好的詞給了楊千嬅,把最真的情給了王菲,把哲理思考給了陳奕迅。

這首最好的詞,創作的靈感卻有些偶然。

1995年,林夕在二丁目的一家唱片店等人,苦等幾個小時,友人還是沒來。

他孤獨地走在東京街頭,有風吹來,林蔭道的柏樹卻一動不動,滿街的腳步也失了聲音,只剩一片寂靜。當時的他迫切想要一罐熱茶,在乎的不是它的味道,而是捧在手裡的那點溫度。

那一刻的他,七分感傷三分失落,看什麼都帶著點哀情。

後來林夕回到香港,想到這次在東京街頭的經歷,寫下了這首《再見二丁目》。

他把悲情藏在詞裡,把東京變成了回憶。


如果記憶也會過期,我希望早點忘了你



如果記憶也會過期,我希望早點忘了你


歌裡最悲情的部分,不是開頭那些失了顏色的景,而是下面兩句,“原來過得很快樂,只我一人未發覺”,“原來我非不快樂,只我一人未發覺”。

這兩句話看起來有些奇怪,明明快樂與否,自己應該是最清楚的那個人,怎麼到了最後,只有我一人未察覺?

林夕在後面做了解釋,因為你還沒忘掉渴望,沒能忘掉,他不在身邊的事實。

馮唐曾經說,我要用盡我的萬種風情,讓你在將來任何不和我在一起的時候,內心無法安寧。

這句話的前半句成了很多人的寫照,最後兩句成了我們的寫照。

大多數人的故事,以期待開始,由悲劇收場。我用盡了全身力氣,最後無法安寧的卻是自己。

看著你依舊過得平靜,有些難受,有些不平。

我愛你三個字,說出來終究不關你的事。你還在想他,還在渴求他突然出現在你身邊的一剎那。

東邪西毒有一段臺詞,說的大概就是這個理。

“不久前,我遇上一個人,送給我一罈酒,叫“醉生夢死”,喝了以後,可以讓你忘掉以前做過的任何事。我很奇怪,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酒。她說,人最大的煩惱,就是記性太好,如果什麼都可以忘了,以後的每一天,都會是新的開始。那你說,多開心。”

如果你能放下這種執念,你也可以在異國他鄉,開心遊玩,放心吃喝,尋找新的寄託。

可是,放下太難,回憶都無法對結局保持忠誠,心卻始終對回憶忠誠著。


如果記憶也會過期,我希望早點忘了你



如果記憶也會過期,我希望早點忘了你


不知道你有沒有這種感觸,很多時候,我們都習慣性地從別人身上獲取幸福。

他今天送給我一束花,孩子今天很乖很聽話,朋友在生日這天送了我一個小驚喜,爸媽最近沒念叨著讓我結婚,盼望要個孫子孫女......

這些都是你覺得生活幸福的理由,但這些理由,太容易破碎。

做決策的人始終不是你。

送花的不是你,給驚喜的不是你,關心人的不是你。這種快樂,短暫又脆弱。

你不知道哪一天,那個人突然與你漸行漸遠。世事無常,人最無常。你永遠無法完全瞭解別人,但能準確把握自己。

其實你自己就能過得很快樂,只是你自己沒發覺。

你畫了一幅畫,上面是一朵花,你創造了它的盛開,定格了它的生命;你做了一頓飯,桌上都是你喜歡的菜,滿滿的成就感讓你多吃了一大碗;你抱著養的貓貓狗狗,窩在沙發裡看劇,外面很安靜,你的內心很安寧。

這些細小的瞬間,是你愛自己的浪漫,也是你快樂的開始。

余光中說,月色與雪色之間,你是第三種絕色。

這句話最好改成,月色與雪色之間,踏上這片土地的我,才是第三種絕色。

我想要在茅亭裡看雨、假山邊看螞蟻,看蝴蝶戀愛,看蜘蛛結網,看水,看船,看雲,看瀑布,看自己開心大笑的樣子。

很多時候,自己,才是那個能給自己幸福的人。

春夏秋冬是生命給你的,春華秋實夏蟬冬月,卻是自己給你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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