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財產保險濱州中心支公司因虛列業務及管理費套取費用遭罰

時間:2020-04-24 18:48:30 來源:消費日報網

消費日報網城市4月24日山東訊 銀保監會網站近日公佈的濱州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濱銀保監罰決字〔2020〕5號)顯示: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濱州中心支公司違規虛列業務及管理費套取費用,用於內部員工獎勵,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對華安財險濱州中支處罰款25萬元;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對吳雪飛處警告並處罰款4萬元,對姚琳處警告並處罰款2萬元。

華安財產保險濱州中心支公司因虛列業務及管理費套取費用遭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濱州中心支公司違規虛列業務及管理費套取費用,用於內部員工獎勵一案進行了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華安財險濱州中支存在違規虛列業務及管理費套取費用,用於內部員工獎勵的問題。

時任華安財險濱州中支總經理吳雪飛、時任華安財險濱州中支綜合管理部經理助理(主持工作)姚琳是對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上述事實,有華安財險濱州中支營業執照(正副本)、華安財險濱州中支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複印件、吳雪飛相關內部任職文件、吳雪飛身份證複印件、姚琳身份證複印件、勞動合同及任命文件以及華安財險濱州中支提供的內部部門崗位職責分工、田某豐、張某泉、韓某文、王某燕內部任職文件、丁某華、曹某、田某豐、張某泉、韓某文、王某燕身份證複印件、丁某華、曹某與華安財險簽訂的勞動合同、現場調查事實確認書、10筆業務報銷審批單、發票、付款憑證及丁某華、曹某賬戶交易情況、丁某華、吳雪飛調查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濱州監管分局對華安財險濱州中支處罰款25萬元;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對吳雪飛處警告並處罰款4萬元,對姚琳處警告並處罰款2萬元。 張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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