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人寿博兴支公司因误导投保人被罚12万

时间:2020-04-24 18:57:13 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城市4月24日山东讯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滨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针对误导投保人行为,对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公司罚款12万元,对刘新华处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华夏人寿博兴支公司因误导投保人被罚12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公司在产品说明会中存在销售误导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华夏人寿博兴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华夏人寿博兴支公司于2019年2月23日、3月17日、3月29日、5月30日召开的4场产品说明会留存资料中,产品说明会使用的现场讲义中存在如下问题:保险利益与银行存款进行对比;利益演示仅进行中档收益进行演示,未列明低、中、高三档收益;使用比率性指标将本公司产品与其他同业公司产品进行简单对比;保单缴费方案出现储蓄、存期等银行术语。

时任华夏人寿博兴支公司经理刘新华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述事实,有华夏人寿博兴支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华夏人寿博兴支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刘新华相关内部任职文件、刘新华身份证复印件、4场产品说明会使用的PPT、现场调查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滨州监管分局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决定对华夏人寿博兴支公司处罚款12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刘新华处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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