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中山市行政區劃的演進


中山市位於廣東省珠江三角洲西岸,面積1784km2,下轄 1 個開發區、5 個街道、18 個鎮,是中國僅有的3個實施“市管鎮”體制的地級市之一。2011年全市常住人口314 萬人,戶籍人口142.3 萬人;國內生產總值 2191 億元,在廣東省常住人口排名第 14位,經濟總量排名第5位。現擁有國家級產業基地27 個,省級技術創新專業鎮 15 個,省級以上名牌名標406個,是中國最先實施改革開放的地區之一,也是最具代表性的珠三角產業城市之一。改革開放以來,為適應招商引資和區域競爭格局變化,中山市進行了數次行政區劃調整。簡單來說,1980 年代主要是“撤鎮變處(辦事處)”,而 1990年代後主要是“撤鎮並處(辦事處)”。如 1984 年中山縣改為中山市,設5個辦事處、27個鎮和1個管理區;1988 年中山市升級為地級市後,建制隨之變為9 個辦事處、24 個鎮;1993 年張家邊區、港區、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三區合併為港區;1996 年中區、岐江區、蓮峰區、煙墩區合併為中區;1998年翠享村鎮、橫門鎮併入南朗鎮;1999年沙朗鎮、坦背鎮分別併入西區和東昇鎮;2000 年中區、北區合併為石岐區,浪網鎮併入民眾鎮;2005年五桂山鎮改為區等,由於“市管鎮”體制,中山市各區在行政上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區,而只是與鄉鎮平級的街道(辦事處)。一般區作為縣級或縣級以上行政單元,完全可以在其內部設置鎮、鄉管理單元來實施非城市管理,但中山市卻無法這樣做。因此,中山市一直通過“撤鎮變處”和“撤鎮並處”的方式來推動城市行政地域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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