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某公司不正当代理“火神山”“雷神山”商标遭罚


4月20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0年四川省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了2019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今年3月,成都某公司不正当代理“火神山”、“雷神山”商标案, 也被列入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成都某公司不正当代理“火神山”“雷神山”商标遭罚


据了解,今年3月12日上午,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被举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存在受委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商标行为,并总共以微信方式收取对方人民币3120.00元。今年2月4日,当事人将以上商标申请材料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3月5日当事人因了解相关媒体报道,于当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回以上商标注册。

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火神山”、“雷神山”是武汉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的字号,是臆造词,具有较高的独创性和显著性。武汉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拥有“火神山”、“雷神山”字号权的在先权利,同时以上医院是专门用于接收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的医院,承载着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决心和意志。

武汉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以外的人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商标,不仅损害了武汉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字号权的在先权利,更损害了社会的公众利益,将会给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当事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此次通报会公布的十大案例还有: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公安部门查获赵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邱某侵犯盛大美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案;成都依托“双报制”办理刘某某等人侵犯完美公司著作权案;攀枝花AA公司冒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案;四川品制低温设备有限公司窃取四川盛杰公司商业秘密案;吴某某利用二维码使用他人有影响力的企业字号名称实施混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成都市明美汽修厂侵犯“宝马”涉外商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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