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红头文件”提建议倒逼政府规范发文

公众如果对“红头文件”有异议,如何要求相关部门答复?近日,《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对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审查建议的提出、受理、处理程序作出明确规范。(11月12日《南国早报》)

对“红头文件”提建议倒逼政府规范发文

群众对于政府下发的各种文件向来都是听之任之,尤其是对待“红头文件”更是像对待“圣旨”一样,不打折扣地无条件执行。然而,即使是在机关写文章的“老手”也有笔误的时候、想不周全的时候,就像“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一样。为避免出现政府发文上的错误,近日广西南宁市印发实施了《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规定》。

在没有印发实施《规定》之前,群众只是“红头文件”的倾听者和执行者,印发实施《规定》之后,群众又增加了两个身份——监督者和建议者。虽然政府写文件人员的平均素质要比普通群众高,但是民间也有“高手”,通过“高手”对“红头文件”提审查建议,倒逼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规范发文。规范的文件有利于群众正确的解读,同时也方便政府开展工作。

政府和群众之间隐隐约约总是有那么一个不可逾越的“屏障”,把政府和群众分在两侧。《规定》的印发实施无疑是打破这个“屏障”铁锤,群众行使监督权的同时也拉近了和政府的距离,提高了群众参政议政的参与度。这样一来,“红头文件”不再是一道只能听之任之的“圣旨”,而是一个群众可以提审查建议的文件,更是连接政府和群众的桥梁、纽带。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制定,而在于执行,《规定》也一样,无论说的多么“天花乱坠”,唯有落地才能体现出该《规定》的真正价值。笔者希望南宁市政府真的能做到像报道中说的那样,虚心接受群众提审查意见,接到后及时给群众反馈,切实发挥出《规定》应有的效果。而不是说一套做一套,对群众提的审查建议代答不理,最后让《规定》沦为一纸空文。

言及于此,笔者认为群众可以给政府下发的“红头文件”提审查建议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当然,在政府做出努力的同时,群众也要积极配合政府工作,踊跃参与其中,共同为国家的发展献言献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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