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多项违规行为 山东汇通金租被罚20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 刘四红)4月28日,银保监会山东银保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金租”)因“关联交易管理不严格,股权管理不到位、不审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山东银保监局对汇通金租处以20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汇通金租于2015年7月由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同年12月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王茂昌,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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