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生態磐石建設 磐石市人民法院訴前調解林地糾紛

為助力法治政府建設,聯動推進行政案件訴源治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磐石市人民法院主動作為,充分運用府院聯動機制,加強與政府機關溝通協作,通過聯動磐石市林業局5天內成功訴前調解2起非法佔用林地糾紛,跑出了府院聯動的“加速度”。

助力生態磐石建設 磐石市人民法院訴前調解林地糾紛

磐石市山鎮某村村民張某以修水庫為由侵佔林地100平方米。磐石市林業局於2019年8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張某處以3000元罰款,並責令其2019年12月1日前恢復林地原狀。張某繳納罰款後並未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履行恢復林地原狀義務,此案林業局即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為源頭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充分彰顯聯動機制作用,4月9日,磐石法院在初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下沉司法服務,主動與林業局溝通協調後,一同來到張某住處,從構建生態環境,保護林地角度出發,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向其詳細講解了《行政處罰法》《森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拒不履行行政處罰的法律後果。在法官釋法明理後,張某充分認識到了自身行為的違法性,當即表示,即日起購買樹苗補種樹木,著手恢復林地原狀。3日後,張某正式著手補種樹苗,預計一週內將全部恢復完成林地原狀。

助力生態磐石建設 磐石市人民法院訴前調解林地糾紛

助力生態磐石建設 磐石市人民法院訴前調解林地糾紛

磐石某礦業有限公司以採礦石為由侵佔林地3000平方米。磐石市林業局於2019年8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該礦業有限公司處以30000元罰款,並責令限2020年1月30日前恢復林地原狀。義務履行期滿後,該礦業有限公司並未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內容履行義務,也未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此案林業局即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為保護林地資源,守住生態紅線,源頭化解行政爭議,4月14日,磐石市人民法院主動與林業局溝通協調,找到某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向其釋明礦山的生態恢復關係到土壤再利用、經濟發展、社會發展以及生態環境優化等諸多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法院也跟李某說明了非法佔用林地要承擔的相關法律責任。李某當即表示購買樹苗,立即著手恢復林地。4天后,該礦業有限公司購買了1000株樹苗,組織工人將堆放的石料全部運走,現已將原有侵佔林地復原。

助力生態磐石建設 磐石市人民法院訴前調解林地糾紛

這2起即將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的案件,在5天內成功得以訴前化解,這也是磐石市人民法院開展府院聯動的一次生動實踐。

為堅持和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和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印發的《關於建立府院聯動機制的意見》部署要求,聯動推進行政案件訴源治理、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磐石市人民法院在組織召開第一次府院聯席會議後,主動與政府溝通協調,強化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動、分工協作,深入探索“官民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體系,努力將行政爭議解決主要途徑從司法裁判轉向實質性解決行政糾紛發生的源頭層面,以更加柔性方式緩和、減少訴訟程序和司法裁判的剛性衝擊,為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設貢獻了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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