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祕密的你》現實真的這樣嗎?

作為一名法學狗,在課上的同學突然有感而發,寫了這篇文章。今天我就發出來,與大家分享分享。

《沒有秘密的你》現實真的這樣嗎?

沒有秘密的你這部翻拍劇一條故事線貫穿全文,沒錯,就是李俊偉對林星然的報復。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1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李俊偉在監獄裡不斷學習電腦技能,然而並不是為了出獄後更好的找工作,而是為了利用高科技報復林星然。在監獄裡的十年裡,李俊偉家破人亡:老婆因他入獄,打胎改嫁;母親老年痴呆無人看顧,餓死家中。這些錯誤,李俊偉全部歸結於林星然,而不是自己那邪惡的殺人意圖。十年的牢獄生活絲毫沒有改變他,唯獨增強了他的復仇念頭。出獄後的李俊偉發短信恐嚇,進入林星然家中進行威脅,在林星然身邊放置竊聽器,試圖將林星然推下醫院大樓……種種行為,意圖,足以對李俊偉追究刑事責任,但為什麼在林星然一次次報警後,警察卻沒有抓捕李俊偉呢?這些原因就在於李俊偉實在太狡猾,沒有留下任何證據,即使大家都知道是他乾的,確沒有證據抓捕他。

但是林星然作為一名律師,卻忘記了刑事訴訟法第62條規定:"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證人、鑑定人、被害人因在訴訟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採取保護措施。證人、鑑定人、被害人認為因在訴訟中作證,本人或者及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請求予以保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依法採取保護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雖然劇中的李俊偉的報復與男主形影不離的保護是劇情的安排需要,但證人為了正義出庭作證,反遭報復讓人細思極恐,試問還有多少人願意出庭作證。

或許法律還有許多漏洞,到對證人的保護已經有明確規定,證人能夠得到該有的保護,該有的特殊權益,電視劇在拍攝過程中應該注意一些現實影響。不要過於脫離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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