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斯:15歲少女放縱的愛,分手之後,所有人都是《情人》

尼采說,當你在凝視深淵時,深淵也在凝視著你。

杜拉斯和她的《情人》在今天受到許多誤讀風潮,與其說這是一部中國男人與法國女孩之間的情慾,不如說是他們對生的渴求。因為害怕自己存在的毫無意義,毫無證據,於是從另一個人身上尋找自己。

不然,為什麼相愛。相愛的沒有道理,只是情慾嗎?

"我認識你,永遠記得你。那時候,你還很年輕,人人都說你美,現在,我是特地來告訴你,對我來說,我覺得現在你比年輕的時候更美,那時你是年輕女人,與你那時的面貌相比,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面容。"——《情人》 瑪格麗特·杜拉斯

相信許多人都記得這個經典的開頭,這正是小說《情人》的開篇。

杜拉斯:15歲少女放縱的愛,分手之後,所有人都是《情人》

瑪格麗特·杜拉斯,法國女作家。她有對自己驚世駭俗的總結:"如果我不是作家,我很可能會是名妓女。她寫這本小說時,已經71歲了,但她仍然能從她的文字中讀出對少年家庭情感的思考。

《情人》是帶有杜拉斯自傳色彩的小說,她的小說是出了名的難讀,但要了解她的小說,就一定要知道杜拉斯是怎樣的人。

1929年的越南是法國的殖民地,簡是一個15歲的法國少女,她的母親辦了一所很小的學校,簡有兩個哥哥,大哥比爾是一個橫行霸道的癮君子,二保是天性懦弱常被大哥欺負的。

簡最喜愛的衣著便是一雙鑲金條帶的高跟鞋和一頂玫瑰木色的有黑色寬飾帶的平簷男帽。她彼時才十五歲半,卻已穿上了高跟鞋。高跟鞋是一個女人成熟的標誌,穿上高跟鞋女人的身形會立時變得嫋娜娉婷,也能更容易吸引到男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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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鞋就像是一個信號,告訴男人:“嘿,我長大了,你們可以來追求我了”。然而事實上,簡只是個上中學的女孩,她還沒到穿高跟鞋的年紀。簡穿上高跟鞋,試圖擺脫女孩這個身份,成為一個女人。她迫切地期待長大,哪怕這種長大並不符合常理。

簡喜歡戴男帽,在那個特殊時期,女人和少女都不戴這種男性呢帽。

“在男人戴的帽子下,形體上那種令人討厭的纖弱柔細,童年時期帶來的缺陷,就換了一個模樣。那種來自本性的原形,命中註定的資質也褪去不見了。正好相反,它變成這樣一個女人有拂人意的選擇,一種很有個性的選擇。

簡從這頂帽子上獲得了安全感,她依靠高跟鞋擺脫了女孩的身份,又依靠男帽擺脫女性的身份。

簡的母親偏愛簡的大哥,哪怕這個大哥在簡的眼中一無是處,像一朵烏雲一樣壓在她親愛的二哥頭上,她的母親仍舊愛他。簡在家中過的並不快樂,所以她潛意識中希望自己擁有一個男人的身份,希望自己比哥哥還能獲得母親的寵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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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的白人少女在湄公河坐渡船時遇見了坐在利穆新轎車裡的中國男人東尼,他們被彼此深深吸引。簡的穿著打扮與旁的女孩不同,她穿的像個成熟的女人,卻顯然有著少女的青澀,而她的特立獨行氣質更是吸引了東尼,東尼對她一見鍾情。

簡也被這個風度翩翩的男人打動,她搭上他的轎車,默許了他的追求。簡需要金錢,而這個男人既被她所吸引,又生的好看,是個打著燈籠也難找的好金主。

通常來說,女兒要是不顧廉恥選擇賣身,她的父母定是會拼命制止的。但簡的母親並不會制止女兒去尋找金主,相反,她隱晦地表達了她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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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兩個兒子都需要她養活,而她一個神經質的女人也難以完成這樣艱鉅的任務。她將生存的壓力下放到了女兒身上,在潛意識中將女兒打扮成了“娼婦”的模樣,即使她在清醒後認為這是錯的,是讓家族蒙羞的。

簡意識到自己或許是被母親放棄了,又或許是被母親寄予期望,她主動走向東尼,選擇成為他的情人。

在這段關係中,簡擁有絕對的主導權。

東尼三十多歲,簡十五歲,東尼家財萬貫,簡一貧如洗,簡與東尼之間可以說是有天壤之別。在普世價值觀中,簡是東尼的情人,應當事事以他為先。

然而在這個故事中,東尼卻成了簡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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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併不認為自己處於弱勢地位,她在與東尼相處時,是大膽的,自由的,熱烈的。簡是白人女孩,她沒有接受過儒家文化圈的薰陶,她並不為交歡感到羞澀,她很享受這種親暱的關係。儘管她也為這種偷情的道德感困擾,但她願意接受這樣的自己。

東尼是懦弱的,是帶有奴性的,東尼對簡的白人身份存有畏懼感,又對他父親的殘暴存在畏懼感,東尼需要簡的呵護。

簡在與東尼相處時,她獲得了主導者的地位,東尼是她的所有物。她保護東尼,就好像是在彌補自己。東尼是簡的情人,簡以為自己是在掌控東尼,卻在不知不覺中被東尼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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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不承認自己會愛上東尼,她是身份高貴的白人女孩,而東尼是地位卑微的黃種人,簡很貧窮,東尼很富有,在法屬殖民地的西貢,簡還是個地位尊貴的人。

簡與東尼談周圍的事物,卻從不討論自己,畢竟他們之間不可能有未來。東尼不會娶一個白人小娼婦為妻,因為他的父親不允許,而沒了他父親,東尼就無法生存。

簡也不可能會為了東尼一直留在西貢,她始終會回到法國,回到她的故鄉,相夫教子的生活並不適合這個特立獨行的女孩。

東尼後來和他人結婚了,簡離開越南時還在一直眺望著碼頭,她很悲傷,她知道她一輩子都不會再碰見那個中國男人了,但是她還是對越南的一切很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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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的杜拉斯與英俊孱弱的中國富家子弟絕望、熾烈的愛情,兩個不該相愛的人,機緣湊巧的相遇,順理成章地相愛,之後又像可以預期的那樣,不得不分開。一開始就能猜到結局的,偏偏不願停止。

中國男人的家族宗法責任帶來的那種柔,或者弱,在情事裡就已經一遍遍被她重複,所以最後男人的父親必然否決了兒子和這個"白人小娼婦"在一起的可能,杜拉斯沒有一絲心痛,她理所當然地接受了這個男人的痛苦,直接他成為歷史,直到杜拉斯回到法國。

終其一生,杜拉斯所有的作品裡的對象都是“情人”,不是愛人或別的,所有男人都有這個風度翩翩的柔弱的情人的影子。

《情人》的魅力在於不曾細說,但從此所有人都是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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