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解剖小史:從“殘忍”到“有益於醫家”的轉變

前言

中國有關於解剖的歷史記錄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在《史記·扁鵲倉公列傳》當中就有著“割皮解肌,訣脈結筋,”的記載。

同時在公元前約500年的中醫著作《皇帝內經》中也有諸如“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視之”的言論。

由此觀之,人體解剖在當時既不違背倫理道德也不會被冠以殘忍之名,而是正當的、科學的行為。

人體解剖小史:從“殘忍”到“有益於醫家”的轉變

人體解剖事件的存續

中醫由原始社會的覓食活動中脫胎而出,並結合當時樸素的自然哲學開創了一條與現代解剖學完全不同的道路。

並且由於中醫大多運用獨特的五行學說、氣血津液學說、臟腑學說來解釋病理,所以也就使其對於解剖人體的要求不高,這也使得古代中國的人體解剖學幾乎停滯不前。

同時我國史書當中所記載的人體解剖事件也並不多見,如西漢末年時的王孫慶解剖事件、宋時歐希範、蒙乾等起義領袖的解剖事件、以及宋朝泗州犯人屍體解剖事件。

在這三次大規模的解剖事件當中,除了第一次是王莽為了打擊政敵而做出的報復性舉措之外,後兩次均是有識之士為了科學研究而解剖屍體。

後兩次解剖事件的發現先後彙編成了《歐希範五臟圖》、《存真圖》。

人體解剖小史:從“殘忍”到“有益於醫家”的轉變

至宋之前,很長的一段時間內,人們對殺降與解剖的批評之聲不絕於耳,但是至宋時,一些有識之士對人體解剖持有肯定態度,他們不在從倫理道德的角度去判斷人體解剖的好壞,而是從醫學的角度進行補闕,肯定了人體解剖所帶來的醫學價值。

由此可以得出,至少在宋時,我國的古代醫學就不只迷失在中醫的“五行學說”、“臟腑學說”當中,並且對待解剖事件的態度也不只是簡單的歸結於“統治者殘暴”一類。

而這一切的轉變又是如何發生?而解剖學又是如何從封建束縛中解脫出來?

這些都需要從人體解剖史的起始、發展、終結說起,只有理清其變化的歷史脈絡,我們才能窺探人體解剖從“殘忍”到“有利於醫家”的轉變。

發生於親人之間的解剖事件

人體解剖是一種探尋人體器官、組織形態及其生長髮育規律的科學手段,如果不去強調解剖的目的及方法,那麼縱觀二十四史,你就會發現有關於人體解剖事件的文獻記載不絕如屢。

但是在宋之前人體解剖要麼就是患者為了探尋自己身體患有何種疾病而在生前囑咐親屬“剖而視之”探究其死因的行為。

這類屬於私人解剖,其全程並沒有醫家參與,因此也無法推動醫學的進步,我們將其歸類於“不以醫學研究為目的的解剖實踐”。

如《太平廣記》記載:隋煬帝大業末年,在洛陽一戶人家當中爆發了傳染病,兄弟數人相繼死亡,有一人尚未斷氣之時,其弟窺見一物自死人口中出躍入其口,至此即病,臨終之時囑咐其妻子:“吾氣絕之後,便可開吾腦喉,視有何物,欲知其根本”於是其弟、子遵其命開顱視之,於是“腦中得一物,形如魚,而並有兩頭,遍體悉有肉鱗”。

人體解剖小史:從“殘忍”到“有益於醫家”的轉變

類似於此的記載,在歷史上不絕如縷,唐永徽年間一僧人患有“噎食症”,數年未能進食,臨終前囑託弟子在其氣絕之後“開吾胸喉,視有何物,欲知其根本”弟子開其胸視之,果得一隻渾身長滿肉鱗的雙頭魚。

此類探究身體異樣的解剖事件廣泛存在於正史、野史、筆記等各類文獻資料當中,其中還附帶著各種怪力亂神之語,如在解剖事件的結尾總是會有著“肉鱗”、“雙頭魚”之類的附會。

當然這些可能也與當時人們的封建迷信相關,人們相信,身體如果出現異常,那麼一定是身體當中有著邪物在作祟,只要將邪物取出那麼身體自然就會痊癒。

但可悲的是,囿於儒家倫理“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束縛,解剖手術只能在患者死後進行。

不過,雖說解剖探尋病症是患者本人的意願及遺言,而解剖手術的實行人也是患者的親屬等,但是此類手術在道德和法律上還經受著不同程度的考量。

如在《唐律疏議·賊盜律》中就規定:““諸殘害死屍(謂焚燒、支解之類。)及棄屍水中者,各減鬥殺罪一等”,而趙宋也基本沿襲了這一法律。

援引上文兩起解剖事件,解剖人在解剖患者屍體之時,雖說得到了患者本人遺言的“免責聲明”,但是解剖屍體在法律和倫理道德上仍然不被允許。

《南史·顧顗之傳》就記載在劉宋大明元年:沛郡相縣唐賜前往鄰村飲酒回家後得了病“吐蠱二十餘物”,於是唐賜臨終前囑咐其妻一探究竟,妻子張氏聽從了唐賜的遺言並在唐賜死後“親劍腹,五臟悉糜碎”。

人體解剖小史:從“殘忍”到“有益於醫家”的轉變

顧顗之

儘管有著患者生前的“免責聲明”,劉宋政府仍然對此事進行了宣判,唐賜的妻與子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懲罰。“郡縣以張忍行剖,賜子副又不禁止,論妻傷夫,五藏刑, 子不孝父母,子棄市。”

公共解剖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醫學的發展

除了上述的私人解剖之外,還有存在著所謂“公共解剖”,而“公共解剖“的另一種稱呼就是“凌遲”、“剮刑”,這類解剖事件對於解剖學的推動有著重要意義,我們可以將其歸為“以醫學研究為目的的解剖實踐”。

“凌遲”這是古代的一種極刑,其施刑對象往往都是罪大惡極之徒,主要方式就是保證犯人存活的情況下將其肉從身上一塊塊切割出來,讓罪犯欲生不能,求死不得,極度痛苦。

這種公開處刑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醫學的發展,如王莽時期的王孫慶解剖事件,在這樣一起事件當中,王莽對叛黨餘孽王孫慶的處罰並不能簡單歸咎於“統治者殘忍”,其對王孫慶“量度五臟,以竹筵導其脈,知所終始”的解剖行為也被定性為“可以治病”。

一些醫生們的精益求精,也促進了醫學的進步

除了政府官吏所主持的以醫學解剖為目的之外,一些醫生在翻閱古醫書時,發覺古人對臟腑的言論在某些地方自相矛盾。

於是他們為了求真去偽,要麼親自前往凌遲之地觀看活體解剖以印證自己的猜想,要麼前往義冢勘察淺埋於荒野的屍體。

其中最著名的為清時的王任清,此人歷經四十餘年通過觀察死於瘟疫、戰亂、饑荒等的屍體,而編著《醫林改錯》對後世的醫學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

人體解剖小史:從“殘忍”到“有益於醫家”的轉變

如他通過觀察證明了肺實為兩葉,從而否定了《黃帝內經》當中的“肺重三斤三兩,六葉兩耳,凡八葉”的說法。

但是也囿於封建倫理的束縛,王任清在觀察屍體之時,並未對其進行大範圍的解剖,所以也就造成了他的著作中也有不少錯誤之處,但這並不影響《醫林改錯》在解剖史上的地位。

宋朝人體解剖事件的定性

讓我們在把關注點拉回發生於宋朝慶曆與崇寧年間的兩起解剖事件,在這兩起大規模的解剖事件當中,官府是整個事件的發起者,組織者,行刑者,而解剖屍體的來源則是罪犯及叛賊。

這兩起事件雖然在行刑方式以及行刑用具上較以往的凌遲無較大區別,但是畫工的參與及繪製的圖畫令這兩起事件成為了“有利於醫家”的人體解剖,對於醫學研究的貢獻,遠超其他類型的人體解剖。

但就是這樣對醫學史貢獻極大的人體解剖事件,也存在著諸多非議。

發生於慶曆五年的人體解剖事件的起因為廣西環州思恩縣的歐陽希與其叔向朝廷求官無門,於是夥同族人叛亂。

時任廣西南西路轉運使杜杞奉命平叛,而歐陽希等人見朝廷來勢洶洶欲投降,而杜杞也假裝同意,在會盟當日設下鴻門宴擒殺叛賊,隨即令醫者解剖,畫工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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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此事見諸於官修史書於各類文集之中,但是關於當日解剖多少人,還是存在著較大爭議。

第二起人體解剖事件在歷史上的著墨並不多,有關於此次事件當中是誰被解剖,畫工與行刑者是誰,史書上語焉不詳。

但是依據史書上的零星記載,我們依舊可以理出此次事件的大致脈絡為,泗州郡守李夷行“刑賊於市”後派遣畫工與醫生去記錄此次解剖成果,此次解剖成果被醫生楊介整理勘驗之後編撰了《存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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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對歷代政府對於謀逆者幾乎都是零容忍,所以杜杞在下令處決歐希範等人之時,有極大的可能是公開行刑。

而公開行刑也就意味著有大量民眾參觀,而民間的輿論導向更是反應著宋朝官方對於解剖事件的定義。

所以從輿論角度去探討此次事件相對而言更為能得知當時人體解剖在普通民眾心中的地位。

但是翻閱大量資料,我所瞭解到的大多是對此事件的簡單描述,而有關於此次事件的評論與定性少得可憐。

僅有的資料便是御史梅摯在杜杞殺歐陽希等人後,上書彈劾其殺降失信,皇帝並沒有聽從梅摯的建議而是“詔戒諭之”,並遷其為兩浙轉運使。

於是對於此次事件的評論似乎就此而止。但是在《宋史·杜杞傳》中記載杜杞在一次如廁時遇見歐希範向他述說自己的冤屈,杜杞當場斥責了他,於是不久之後就發病去世了。

這就給了很多人可以操作的空間,在杜杞病死之後,一些之前反對杜杞的人便將殺降事件與杜杞早死給聯繫起來,並聲稱其是殺降遭到的報應。

考據這些種種評論,都是從倫理道德出發去譴責杜杞殺降事件,更是用他的早亡為殺降不降添上了詛咒的意味。

儘管對於各類解剖事件的定性在歷史上很少有人做出論斷,但是從歷史文獻的細枝末節當中也能看出宋人對於各類解剖事件的看法。

如成書於宋朝初年的《太平御覽》,就把王莽時期的解剖事件歸類為“虐”,雖然宋政府並沒有對所引資料做出任何改動,同時也沒有做出任何的評論性語句,但是從官方對王莽解剖的歸類就足以看出官方對於這起事件帶有強烈的價值傾向。

人體解剖小史:從“殘忍”到“有益於醫家”的轉變

但是在翻閱南宋文獻《郡齋讀書志》時,我們發現作者在談及《歐希範五臟圖》、《存真圖》之時,總是會在其文末附上王莽解剖孫慶之之事,並對在對談及的解剖事件當中均做出了“可治病”定性。

於是王莽、杜杞與李夷行所主導的解剖事件都被冠上了“有利於醫家”的名號,其行為也不在被定義為“殘暴”。

但是當人體解剖的定性從道德倫理角度到醫學角度的轉變是否推動了醫學的發展?

自宋以來,借觀察人體而提升醫術的例子不勝枚舉,如無為軍醫張濟就在觀察了一百多人後醫術大漲,用針“無不應驗”。

明清之時,也有諸多醫者強調人體解剖對於醫學發展的重要性,但是也由於封建倫理的束縛太深,這些醫者大多沒有親歷解剖過程,更別說糾正改錯了。

不過儘管官方對於人體解剖並不支持,但是民間仍有許多醫者為了探究真理,自行前往刑場、義冢等地觀察屍體。如前文所述王任清就是在積累了是十多年的經驗之後編纂了《醫林改錯》。

人體解剖小史:從“殘忍”到“有益於醫家”的轉變

結語

雖然宋時的社會輿論對於人體解剖的批評之聲漸微,但也並不代表著人體解剖會衝破道德倫理的束縛而被大眾所認可,所以自宋之後大規模用於醫學的人體解剖事件銷聲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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