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貓總裁蔣凡到土豆網王微,“創業者”的婚姻指南

一紙天貓總裁蔣凡懇請公司調查的內部論壇發言,將本來在微博上逐漸噤聲“總裁夫人喊話張大奕”事件又一次推上了熱搜。

“妻子的報復”似乎是影視劇永恆的爆款主題,但也是現實社會中難解的商業困境。9年前,我在曾經供職的記者採訪了曾轟動一時的“土豆網離婚”事件中的當事人、王薇的前妻楊蕾。

因為一場夫妻反目,本應該成為行業第一的土豆網黯然錯過上市最佳時機,深刻改變了視頻網站行業的競爭格局,被當時的媒體稱為“史上最貴的離婚”。(但實際上,去年亞馬遜的離婚案件中貝索斯夫人拿到350億美元才是真正的“天價”,與之相比土豆網顯得小巫見大巫了)

商業容易造神,也容易毀神。隨著互聯網創業造富神話的繼續,年僅35歲的蔣凡肯定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遭遇“妻子的報復”困境的,但其實在十年前的商業案例中,“創業者如何體面地離婚”正在變成當今商業倫理中,最重要的課題。

以下是採訪稿件全文,分別從土豆網王微、真功夫蔡達標的具體案例,來討論如何才能在感情不再的時候,保持冷靜、恰當的止損。

從天貓總裁蔣凡到土豆網王微,“創業者”的婚姻指南

海拔最高的寺廟,他告訴她:“我在離天最近的地方祈禱,只希望我們能夠幸福地在一起。”她接受了他用一元人民幣編織的紙戒指求婚,隨後他們結婚了。10個月後,他提出離婚,為這段婚姻他付出的代價是,可能高達700萬美元的補償,以及錯過了成為“全球第一個上市的視頻網站”CEO的機會。

認為“每個人都是生活的導演”的土豆網CEO王微,可能從來也沒想到過自己會被生活“導演”了一把。

不止王微,同樣在創業路上的蔡達標(真功夫)、楊浩湧(趕集網)等等,也迎頭遭遇到婚姻問題的痛擊,不但為此身心疲憊,連企業發展都為之受困。

身陷真功夫、土豆網、趕集網三家企業創始人婚姻糾紛的投資人、今日資本總裁徐新最近在幾起事件後首次打破沉默,對記者表示:“這三件事算是給企業家敲響一個警鐘吧,現在凡是結了婚的我們要訪談老婆,離婚我們要訪談前妻,凡是沒結婚的我們要訪談爸媽。”

同樣把“婚姻狀態”當作考察創業者指標的投資人有的是。

經緯中國創始人邵亦波說:“老實說,不結婚的創業者會比結婚的創業者牢靠,因為你結婚後就會有不同的責任。”他以自己為例,說自己沒結婚前天天可以工作到晚上10點、11點,但結婚後,一個禮拜五天總有三四天要回家吃飯,有時中飯還和老婆一起吃。“如果創業者結婚了的話,我會想多瞭解一下這個人的太太對他創業的看法,是不是完全支持他,對他金錢壓力有多大。”

素有“天使投資第一人”之稱的投資人薛蠻子總結他在甄別創業者時的三大原則,第一條就是:要看看創業者的配偶。

你結婚了嗎?與誰結?你婚姻生活幸福嗎?你艱苦的創業生活影響到夫妻和諧嗎?你風雨飄搖的婚姻會給你的企業帶來什麼影響?一連串的提問並非玩笑,別以隱私為名將之緊緊包裹。多少企業挺過了初創期之險、解決了商業模式之困、捱過了融資之難,卻被婚姻破裂扼住咽喉。

創業者、投資人,當你讀完這篇文章,請將你、或你所投企業團隊裡的婚姻進行一番嚴肅的打量。
幾個雷區

創業者的婚姻與其他普通人的婚姻比起來特色何在?導致創業者婚姻觸礁的雷區將有哪幾個?本刊記者深入採訪了土豆網、真功夫及江西某納斯達克上市公司創始人婚姻糾葛始末,為創業者一一展示創業者婚姻中的幾大風險。

[案例一]“關心過度”

2005年4月,土豆網上線,當時是中國第一個視頻分享類網站。2006年,楊蕾在與她廣院同學的一次聚會上認識王微;2007年8月,二人結婚。

王微與楊蕾的結合,被身邊一些朋友視為“強強聯手”。身為上海SMG主播的楊蕾,在媒體圈浸淫多年,知道在中國做媒體所要遵循的一些潛規則,這正是缺乏傳媒經驗的王微所需要的。據說,楊蕾為王微引薦了不少傳媒界的人脈資源,甚至土豆網的獨立董事劉春(當時的鳳凰衛視中文臺執行臺長,楊蕾廣院的師兄)也是楊蕾介紹給王微認識的。在土豆網的發展過程中,楊蕾出謀劃策、不遺餘力。據楊的密友稱,楊不僅多次提醒土豆網在重大事件上的政策風險,甚至直接參與土豆網對外的公關宣傳,“楊蕾可是我們土豆網的第一任PR。”土豆網某中層人士稱。

但這種關心卻漸漸讓王微心生反感,“她關心土豆網到什麼程度?你想她都在土豆網辦公室設了一個蛋糕房自己做蛋糕了,還經常過來跟員工說,你們要加油喔,我們土豆網是要上市的。”上述中層人士透露。這種“過密”的關心常常讓王微感到透不過氣,王微私下對朋友表示對楊蕾的不滿,覺得“她關心土豆網比關心我還多”。

對於王微的抱怨,楊蕾卻感到委屈,她對密友表示困惑,“我看到土豆網發展中有什麼危險,指出來那有什麼不對?我關心土豆網錯了嗎?不是為了土豆網好嗎?”楊蕾認為王微認識舞蹈演員譚元元是婚姻破裂的導火索,而王微卻認為,跟楊蕾在一起生活感到壓抑。2008年8月,王微第一次提出離婚,2010年3月,兩人正式離婚,但楊蕾出於對挽留這段婚姻的期待,並未提出財產分割要求,而是極力挽回。

在一切挽回措施都失效後,2010年11月底,在土豆網提交SEC文件的第三天,楊蕾便提起“離婚後財產分割”訴訟,要求以承擔“共同債務”的方式分割王微的股權。由於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土豆網成立了上海全土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用以獲取在中國運營視頻業務所必需的牌照。王微在該公司中佔股95%。楊蕾提起訴訟稱,這部分股份中,有76%涉及到夫妻共有財產問題,她要對這部分股份的一半予以權利主張。隨後,法庭凍結了該公司38%的股份進行保全,禁止轉讓。土豆網的上市計劃也隨之擱淺。

楊蕾選擇在該節點上提出訴訟被認為別有深意,“她要真是為了錢,等土豆網上市之後再提出離婚不是更好嗎?那你在我們(上市期)最敏感的時候選擇落井下石,是不是有點過分了?”該土豆網人士表示不滿。

“真等到你上市了,你的股份跟我還有關係嗎?我選擇這個時候上訴,就是讓你回到談判桌上跟我談呀,我之前整整等了你8個月,你就是不談,那我除了用這種辦法,還有什麼其它方法?”據楊蕾密友說,楊就想爭一口氣。楊蕾對密友表示,“王微敗在太自信了。他離婚前諮詢律師,律師說公司是婚前財產,那他也沒有講明公司又經過了幾輪融資,股份增值了多少,他就滿以為可以不用擔心了。如果再深入點研究婚姻法或者請教專業的律師,不至於這麼輕率地忽視‘這一因素’。”這一因素是指婚姻存續期間幾輪融資後的股權增值部分,作為配偶是有權利參與分割,這麼複雜的因素不是王微當初所能料到的。

而土豆網團隊的沮喪可想而知,土豆網的最大競爭對手—優酷網隨後在2010年12月上市。一位互聯網分析人士指出,現在中國概念股面臨波段性谷底,3月以來上市的人人、世紀佳緣、淘米網等先後破發,這極有可能影響土豆的IPO融資額。“優酷市值最高時達71億美元,土豆如能按原計劃上市,將市場份額差距和‘冠軍效應’扣除後,高峰市值達到40億-50億美元並非不可能。但現在,它上市後不破發就很理想了,市值按照最樂觀的15億美元計算,由於未能及時上市造成的市值損失也達到20億美元以上。”

因為一場離婚官司導致20億美元市值蒸發,王微的心情不得而知。“我記得在我們提交給SEC文件的前一天晚上,王微跟我喝酒說,你知道嗎?土豆網將會是全球第一家上市的視頻網站(優酷提交申請比土豆晚一個月)。”據接近王微的密友稱,“期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王微雖然從沒有流露出一絲沮喪或者鬱悶,反而總是鼓勵公司員工要be easy,但是五輪融資進來,多少投資人的利益也套在了裡面,不鬱悶,可能嗎?但他不能垮,他的情緒一垮,公司員工和那麼多投資人怎麼辦?”雖然目前王微已與前妻楊蕾達成和解,代價卻是高達700萬美元(該賠償有限制條款,部分在土豆網上市後才能兌現)的賠償,以及錯過最佳上市期。

從天貓總裁蔣凡到土豆網王微,“創業者”的婚姻指南

[案例二]距離“失焦”

本刊記者所採訪的另一創業者婚姻糾紛表現出另一種“創業”特色。江西一家後來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民營企業的CEO譚某(根據當事人要求隱去其姓名),2004年與相戀多年的上海女友李某結婚,幾乎是白手起家的譚某將全部心思與精力傾注在創業過程中,在婚姻的前三年,由於工作需要一直與妻子處於兩地分居狀態。2007年,李某從上海搬到南昌,與譚某共同生活,這時候譚某的公司也遇到了創業以來最大的轉折—上市。

從過去的兩地分居到現在的朝夕相處,李某發現譚某並沒有因此對婚姻投入更多,反而因為上市前期的繁瑣準備和挫折經常感到疲憊不堪,“我不知道那段時間他在忙什麼,他也很少跟我說。他們公司股東有個原則就是老婆不能插手公司事務。”李某對本刊記者回憶,“當時我工作也很忙,也沒有顧得上他的變化,就覺得他越來越煩躁,動不動就發脾氣,我也不敢問什麼,畢竟他的工作我什麼都不懂。”因為不知道如何幹預和插手譚某的公司事務,李某乾脆選擇了不聞不問,甚至她對於2007年譚某公司的上市都沒有概念,“我就記得他說過一次,最近企業要上市融資了。但是我對於上市沒概念,包括什麼是借殼上市,我都是後來打官司的時候才去學的。”

上市並沒有給兩人的婚姻帶來轉機,“只是覺得他比以前更忙了”,“他總跟我灌輸說上市以後更沒錢,壓力更大,美國那邊的投資人把他給捆綁了,所以我們到現在連房子也沒買,錢全部投到企業經營裡去了。”

因彼此缺乏交流,譚某提出離婚。而讓李某難以接受的是,譚某將他名下的4036074股發起人記名股股權於2008年12月無償轉讓給了其同為上市公司發起人的哥哥,對此舉動,譚某給出的解釋是“個人財產”,跟婚姻無關,繼而又於2009年6月起訴與李某離婚,被法院駁回。此舉被李某認為是有明顯的“轉移共同財產”目的。

2009年8月14日,美國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SEC)回函給李某,聲明SEC僅根據當事人的要求變更相關股權轉讓手續,這並不代表轉讓是合法或違法行為,同時,SEC建議李某“可以在合乎中國法律框架下,採取任何行動來澄清您在該股票轉讓中享有的權益”。

當本刊記者致電譚某要求採訪時,被譚以“婚姻官司已經嚴重影響到其工作,甚至已被董事會除名”為由拒絕。其代理律師楊軍認為,譚某的妻子李某對其在創業過程中並沒有給予精神上應有的鼓勵和支持,是導致離婚的主要原因,而譚某轉讓股份的行為,因為股份是在婚前取得,完全屬於對其個人財產的處置。目前本案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

[案例三]夫妻檔

如果夫妻一方單獨創業,創業者可能要面臨配偶一方的“參與程度”問題,而對於夫妻二人共同創業、甚至是家族創業,又要面臨“家族鬥爭”的風險,最近的真功夫內亂便是鮮明案例。

真功夫董事長蔡達標及其前妻潘敏峰都是東莞長安鎮人。倆人是小學同學,1991年結婚。婚後蔡達標出資4萬元入夥潘敏峰的弟弟潘宇海的168甜品店,之後又把店名改為“真功夫”。真功夫的創業一開始就是夫妻雙方家庭的共同參與,潘敏峰和其弟弟潘宇海進駐董事會,而蔡達標也將其妹妹蔡春紅引入企業擔任採購總監。

家庭式作坊和管理在一開始體現出齊心協力的能量,本不起眼的小店在十幾年間就發展成年收入15億元的大型快餐連鎖,但此時家族企業管理的弊端也開始顯現。由於潘宇海是大廚,控制著餐廳的核心—菜品的質量,所以餐廳的主導權一直掌握在他手中。當時潘宇海佔股50%,蔡達標夫婦各佔股25%。由於股權對等,一旦在公司管理上發生分歧,股東意見就可能不一致,出現無從決策的情況。

對此,今日資本總裁徐新曾表示,創業者最開始就應該把股權搞清楚,如果三個人一起創業,股權各佔1/3,那麼這個模式95%要失敗。她認為在公司裡,一個大股東連同幾個相對小股東比較有效。在這種大股東制模式中,第一大股東可以發揮控制人的話語權,而小股東可以組成一個核心團隊,同樣能發揮團隊的能動性。面對“真功夫”股權對等的情況,徐新曾一度表示擔心;但當她看到蔡達標居然去豐田汽車參觀訪問,當即表示欣賞,說“一箇中式快餐的老闆要去汽車行業參觀訪問,說明他已經把管理的流程和標準化學到骨子裡去了”。2007年,今日資本等兩家風投機構入股真功夫,真功夫對原有股權結構進行變更。變更後,蔡達標和潘宇海各由原來的50%減為41.74%,雙種子公司佔10.52%(蔡潘各佔5.26%),今日資本與中山聯動聯合注資3億元,各佔股權3%。其中,雙種子公司由蔡達標與潘宇海各持50%的股份。董事會由五人組成,除蔡達標和潘宇海外,還有雙種子公司所派的董事潘敏峰,以及兩家風投派駐的代表。而蔡達標通過中山聯動間接控制了3%的股份,因此以44.74%的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

同時,蔡達標和潘敏峰的婚姻逐漸走向盡頭。據潘敏峰自述,自1996年開始,蔡達標就在外面包養二奶。但據記者採訪的某真功夫員工稱,導致蔡潘二人離婚的主要原因是“雙方差距逐漸的拉大”,蔡達標善於學習、有很強的企業經營和策劃才能,甚至率領公司高管團隊去北大MBA進修,並一度看到家族企業管理的弊端,不惜高價從麥當勞挖來職業經理人,計劃進行“去家族化”改革,而這一舉動也受到今日資本等風投的認可。而潘敏峰則很少參與企業經營事務,退居幕後做起了家庭主婦,與丈夫事業上的不斷成長相比,潘敏峰則選擇全盤退讓。2006年,蔡達標和潘敏峰協議離婚,協議書上言明:兩個孩子歸潘敏峰撫養。據媒體報道,當時出於女人的本能,潘敏峰放棄了25%的股權以換取子女的撫養權,而蔡達標的代價則是將所有物業交給潘敏峰,包括別墅、商鋪、公寓住宅及部分現金等。但2009年3月蔡達標“私生子事件”浮出水面後,潘敏峰對該協議全盤否認,開展了一系列股權爭奪行動。2011年4月,潘敏峰起訴蔡達標財產分割的案件獲廣東省高院正式立案。潘敏峰要求分割蔡達標所持有的真功夫的一半股權,或折價補償其4.7億的財產。

2011年5月13日,記者在廣州見到了潘敏峰的代理律師、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吳湘玲。吳告訴記者,“蔡達標與潘敏峰雙方在離婚協議中未明確涉及對股權進行分割,雖然潘敏峰同意由蔡達標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出資經營實體代為經營,但不等同於潘敏峰放棄股權。”據稱,潘敏峰在與蔡達標離婚時簽署過協議,同意股權由蔡達標代為經營管理,但其經營管理的權利也是附條件的,當所附條件未成就即蔡達標未能履行其基本義務時,已構成根本違約。因此潘敏峰有權收回經營管理權,並有權要求依法對股權進行分割。

在蔡潘二人的爭鬥中,蔡達標以涉嫌經濟犯罪被公安機關逮捕歸案,潘家暫時佔據了上風,但又因公司董事長的委任而展開新一輪爭鬥。“真功夫”號稱是中國直營店數最多、規模最大的中式快餐連鎖企業,蔡達標曾一度計劃在2009年收購福記食品借殼上市,如今卻因為家庭危機離上市之路越行越遠。

從天貓總裁蔣凡到土豆網王微,“創業者”的婚姻指南

律師的商機

每一場婚姻與公司利益的糾葛大戲中,上演的故事和劇情雖不同,但主要角色卻始終未變:創業者,配偶(家庭),投資人和律師,合夥人和公司團隊,其中最主要的當然是律師。

“國外的律師同行都很羨慕我們,他們覺得中國有這麼多婚姻財產糾葛官司很意外,國外很多州是分別財產制,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不存在什麼共同財產。”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芳說。她每年都要經手幾百起離婚案件,其中一部分是企業家的離婚案件,“他們對中國龐大的離婚市場羨慕不已。”尤其近年來,大標的、涉及鉅額財產分配的離婚官司越來越多,律師階層在中間也賺了個盆缽滿溢。由於中國概念股前赴後繼的上市潮,更讓敏感的律師發現了其中商機。

“過去的企業家婚姻與現在的一個明顯區別,就是獲得財富的時間大大縮短。”上海滬家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賈明軍律師告訴記者,“過去做實業的企業家可能辛苦奮鬥十幾年甚至幾十年才能上市,而這幾十年經過夫妻雙方的共同打拼,家庭已趨向穩定。而現在,由於高科技公司尤其是互聯網公司的興起,創始人的年齡越來越輕,一個創業者可能在兩三年間就能將企業做上市,身價倍增。如果這中間沒有處理好心態,又加上創業者強烈的個性使然,走到離婚是非常容易的。”

查詢最近半年來主要在美國上市的中國概念股,創始人和高管團隊的年輕化的確是一個非常明顯的趨向。優酷網、世紀佳緣、人人網、奇虎360、鳳凰新媒體、淘米網,創始人90%以上是70後,淘米網的CEO汪海兵甚至是80後。清華大學中國創業研究中心、中央電視臺和國家發改委中小企業對外合作協調中心曾聯合公佈了一項《中國百姓創業調查報告》,通過對全國涉及26個省、市、自治區的將近1000名創業者進行的調查,35歲以下的創業者佔受訪創業者的65%以上,男性創業者大約是女性的三倍。創業者的年輕化是否會成為創業者婚姻中的一大不穩定因素?

“肯定是很重要的變化。相比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創業的那幫企業家,現在的70後和80後的創業者對待婚姻的態度更加開放。”賈明軍認為這是現在的創業者與上一代的顯著不同,“再加上,其實我們的法律對於婚姻法的解釋不完善,也給了很多利用法律漏洞的好事者空子可鑽。別說年輕的創業者很難去了解這些由於離婚涉及公司法、婚姻法的條條款款,對於法官來說水平也不一定到位,尤其是涉及到前沿的、新興的領域,包括有股份制公司股權分割、期權分割、上市公司股權分割,甚至私募介入、融資介入的股權分割,他們可能還不能完全掌握。”

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芳也對此觀點表示贊同。她對一個例子印象深刻,“貴州當地一個涉及到20家公司的上市公司老總因為離婚的股權分割案件,居然當地法官也手足無措,說先要買本書去學習一下,我頓時覺得很好笑。後來我寫了一封非常長的信,告訴他這案件的焦點在什麼地方、雙方如何去舉證、涉及到哪些法律條款,都寫的非常細緻,這本不該是律師所做的活。”王芳停頓了一下,“但是這也需要成熟的律師去推動。”

在北京、上海、廣州等經濟發達地區,有不少專業的律師不但專門做創業者的“家事顧問”,甚至會在公司佔有一席之地,提前防範創業者因為家庭危機而導致公司管理的隱患。“這也是民營企業管理者風險意識在加強的體現。”

當商業力量開始滲透到創業者婚姻時,不可忽視的是各方利益的爭奪也將會影響到婚姻的走向,“當你婚姻出現問題時,尤其要小心的是,不要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比如你的競爭對手,你公司的其他股東,都在覬覦著公司的控制權,他們甚至會在你們兩個人的爭奪中煽風點火,或者不排除互相勾結達到爭奪控制權的目的的可能。”隆安律師事務所陳旭律師認為,創業者的婚姻承載了太多,在做出決定時要更加慎重,法律固然是一個有效的解決手段,但它遠遠不能滿足婚姻中的感情訴求。

從天貓總裁蔣凡到土豆網王微,“創業者”的婚姻指南

創業者婚姻指南

“中國人的問題往往是共患難而不能共富貴,企業也往往是做起來之後才出現問題。”拉卡拉董事長孫陶然對記者表示,曾連續五次創業的他也因為最近的離婚案備受關注,“很多公司都面臨這種(家庭)問題,因為未來是不確定的,不論是哪種情況,和平地解決問題最重要。”孫陶然對土豆網事件評論稱,“如果換了另外兩個人,可能就不會出現這樣的結果。所有問題還是歸結到一個做人的問題。你永遠無法去預知未來,事先想好如何規避所有風險,那是不可能的。你的道德底線、價值觀、心胸,決定了你做事和做人的方式。”

孫陶然選擇的解決方式頗具胸懷。5月14日,藍色光標發表公告稱,董事孫陶然因離婚將其所擁有的藍色光標4.59%的股權分割給前妻胡凌華,合計市值1.68億元。本次權益變更後,孫陶然還剩餘藍色光標5.03%的股權,這場天價離婚案也因此得以平靜落幕,並未引起更大的風波。

今日資本總裁徐新對記者否認了坊間流傳的“土豆條款”(即土豆事件後,投資人要求在上市前與公司創始人簽訂協議保證所投公司的CEO結婚或者離婚必須經過董事會,尤其是優先股股東的同意後方可進行),“就那麼一說,可操作性不高。”甚至她自稱今後做投資要跟創業者家屬談話的方式,她也承認“這很難”。“我們都希望8年翻8倍,但8年也是很長的時間,誰也不能保證你訪談完了就不會出現問題,也不能保證能白頭到老。”

對於創業者來說,該怎樣去面對婚姻這一人生中最大的合同?記者通過對多名婚姻法律師及專家、婚姻情感學專家和歷經上述婚姻風波的創業者調查採訪後,得到了一些寶貴的建議:

第一,謹慎選擇你的婚姻,因為它有可能成為你成就偉大公司的天使,也可能成為殺死企業的兇手。婚姻從經濟關係上來說,如同合夥公司。因此如同選擇創業夥伴一樣,選擇伴侶的眼光或許決定你的企業存活的時間。

第二,妥善分配你與伴侶在創業期間的角色,無論共同創業,還是一方單獨創業,雙方對各自承擔角色和企業股權結構達成一致認同,創業初期接納親友的投資需慎重,因為蘊含風險較大,感情和利益容易混為一談。

第三,精心安排公司股權結構。防止類似真功夫事件再次發生的前提是股權結構清晰、有佔絕對控制權的大股東,因為均衡股權結構設計容易引起紛爭。在家族公司管理上,更應該注重規範化和制度的建設,對於一旦出現婚姻糾紛應該怎樣處理要明確寫進協議。也可考慮在公司章程中事先約定股東婚姻風險的應付對策,賦予董事會在處理這類事件上的一些權利,以最終保護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如提出讓比爾·蓋茨和他夫人梅琳達簽訂婚前協議的人就不是蓋茨夫婦中的任何一方,而是微軟董事會。

第四,在不得已走到離婚這一步時,不要產生“僥倖”心理,主動溝通甚至預先為對方設想,讓她(他)得到心理的補償,並且妥善解決財產的分割,以免對方因負氣而做出更激烈的舉動。

而這種帶有“負氣”成分的起訴實際是對雙方利益的“雙輸”,如果創業者的配偶是女方,情感上的疏導非常重要。“很多女性是因為害怕離婚後單身生活的恐懼和生活得不到安置所以才會抗拒離婚,甚至不惜採取一切激烈手段阻止離婚的結果,這種手段可能就會給你的公司帶來災難性的後果,所以在面臨婚變問題時,從情感上疏導、從生活的安置上要主動為對方多考慮一些,注意到對方的這兩點訴求,無論是否說出口,這種大度和讓步不僅不會讓你的公司經營不受影響,反而能達到某種平衡。”王芳表示。

正如沃倫·巴菲特所說,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投資並不是買入哪種股票,而是選擇跟誰結婚,因為“在選擇伴侶這件事上,如果你錯了,將讓你損失很多。而且,損失不僅僅是金錢上的”。那現在可能應該再加上一條,當創業者面對婚姻和企業兩難問題時,最重要的決定是“選擇何時、何地、如何恰當地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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