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民俗——搶炮

聽說昨天(正月初十),新地顏村搶炮,場面非常熱鬧恢弘,令人振奮,可惜沒有視頻和照片以飧讀者,實是遺憾。

搶炮這種風俗活動,歷史也算很久了,據資料記載,始於明朝,至今有500多年了,兩廣地區文革前比較盛行。文革後有些地方不再延續了,

搶炮活動時間各地不同,但基本上都是在正月初十到正月二十這段時間,炮一般分三部分:炮架,炮身,炮頭。搶的就是炮頭,炮身炮頭都有專業人員製作,炮頭經過法事開光,搶到者一年諸事順利,心想事成。

首次放炮,是由富人獨資或者眾籌一筆款項作為炮頭銀及雜務開支,以後就由搶得炮頭的人負責了。

搶炮的程序是,去年搶到炮頭的人在指定的那天早上殺雞奉完自家祖宗及社廟之後,請舞獅八音把炮(包括炮頭炮身炮架)送到放炮地點,一般在開闊的平地或沙灘。擺放好,正午12點準時開始。首先劃出界線,說明搶到炮頭者跑出線外就算成功。

開始放炮,去年搶得者點燃炮引,炮包被髮射到空中後轟然炸開,來自各地的民眾眼睛緊盯慢慢降落的炮頭,你推我擁開始哄搶,沒有親友情誼,搶到了跑出界外就是勝利。

搶到炮頭者,會得到一個紅包,裡面裝著炮頭銀,每年增加,雞公一隻,鴨蛋一筐。還能享受還炮者以舞獅八音歡送回家的禮遇。

搶到炮頭者回家後會用豐盛的晚餐款待還炮人及歡送隊伍,將炮頭供奉於自家的神樓上,並虔誠祈禱許願。

據說搶到炮頭人一年順利,心想事成,想生仔的生仔,想發財的發財。次年生的仔俗稱炮仔,聰明伶俐,日後都能光宗耀祖,但心不虔誠或請人搶得者亦有不靈。

第二年對應日搶得炮頭者要還炮,炮頭銀要比上年有所增加,程序儀式與上年相同,如此年年延續。

還炮,放炮,搶炮雖然場面恢弘,熱鬧振奮,令人喜聞樂見,但很多地方這種活動已成歷史。可惜,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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