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推出十项举措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为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我市推出疫情防控期间保障推进重点项目用地十条举措,为企业复工复产“护航”。


提前介入合理选址。提前介入引导重点项目依据现行规划合理选址,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集约节约用地。不能使用存量的,引导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地块进行选址。各县(市、区)确需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由市统筹保障,市级难以满足的,按程序报省统筹安排。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省级重点项目积极争取省用地指标,市级重点项目利用市级指标解决,各地重点项目报批条件成熟的,可提前预支使用2020年计划指标。统筹占补平衡指标,立足县域自求平衡,确因资源环境约束难以实现自求平衡的,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节。因市内指标不足难以调节的,积极申请省级指标调剂,保障全市占补平衡。


支持设施农业用地。涉及种植、养殖的重点项目设施农业用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创新项目用地方式。对用地规模较大需分期建设的重点项目,可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层次推进的原则,分期分批次为重点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积极推行重点项目用地弹性出让供应方式,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限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减少占地规模,缩短占地年期,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引导无特殊工艺要求的重点项目通过租赁或购买高标准厂房的方式进行生产,降低企业投入成本,缩短企业投产、见效、收益周期。


落实产业支持政策。符合旅游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等6种条件的项目用地,可不办理转用、征收手续,按照原地类认定。符合传统工业企业转为先进制造业企业,以及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以5年过渡期为限。落实地价优惠政策。对省(区、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民营企业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民营企业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对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困难、无法按期完成土地出让金缴纳的企业,经批准后可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6个月。缩短用地审批时限。对重点项目用地实行提前介入,做好前期服务。同时,按照“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的要求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实行“网上审批”和全程“一站式服务”,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综合运用“并联审批”“容缺受理”等方式,有效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开辟登记绿色通道。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设定“综合受理窗口”,实施一表申请,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一次性录入全部信息;取消不必要环节减少重复审核,对申请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充分利用“满意承德APP”平台,通过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受理网点在网上传递抵押登记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支持企业以不动产抵押物余额再次抵押,依法办理不动产余额顺位抵押登记,助推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加快审批强化监管。对于符合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用地报批要件成熟的,加快组卷、审批,县级组卷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市级审查不得超过9个工作日。强化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加大土地供后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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