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3年未發生拖欠工資行為等的企業 遼寧將……

推進“智慧工地”建設,實行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對連續3年未發生拖欠工資行為,且實行勞務用工實名制、農民工工資分賬制和銀行按月代發工資制管理的企業,適當降低其保證金繳存比例。近日,省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促進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意見》提出,遼寧將推進運用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5G等信息化技術對工程項目全過程控制。還將積極推進“智慧工地”建設,實行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遼寧將建立價格預警干預機制,實施技術、質量、安全、價格、信用等多種因素的綜合評價,防止惡意低價中標。

在減輕企業負擔方面,遼寧將大力推行工程擔保制度,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拒絕以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擔保公司保函等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不得拒絕以銀行保函(見索即付)的方式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施差異化管理,對連續3年未發生拖欠工資行為,且實行勞務用工實名制、農民工工資分賬制和銀行按月代發工資制管理的企業,可適當降低繳存比例,並在同一工資保證金屬地管轄區域設定繳存金額上限,縣級不超過200萬元,市級不超過400萬元。

同時,《意見》明確政府投資項目不得拖欠工程款,立項審批部門對資金來源不落實、資金到位無保障的建設項目依法不予審批立項,不得批准開工,不得要求施工單位墊款施工。建立雙向擔保制度,建設單位凡要求承包企業提供履約擔保的,必須對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建設單位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的工程必須在規定的結算週期內完成結算並支付。對未完成竣工結算的項目,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登記。

此外,遼寧還將利用建築工人實名制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和遼寧省欠薪預警信息系統,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對故意拖延、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企業依法予以資質降級、記入不良記錄、限制市場準入等懲戒。

指尖瀋陽、沈報全媒體記者 方月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