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件民生難事 網友期盼用法律說話

小區毀綠佔綠

近年來,小區毀綠佔綠現象是網友關注的一大熱點,不少小區因一樓居民圈佔公共綠化,並將綠地硬化而引發糾紛與維權。

我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多次就這類事件作出回應,對於破壞綠地的行為,《浙江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規定,禁止破壞草坪、綠籬、花卉、樹木、植被等損壞城市綠地及綠化設施的行為。違反以上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園林)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並可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但是,上述法規目前卻“止步”於“罰”字,對於罰了以後的復綠問題,沒有明確的說法,於是,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常常陷入“毀綠者交了罰款後就可‘合法’佔綠”的窘境。

去年3月、9月,中國寧波網曾分別對鄞州區郡城花苑小區、鄞州區江山萬里一期別墅區的佔綠毀綠問題進行了曝光。但由於沒有強制性的法律法規支持,復綠工作基本是靠街道、社區工作人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說。工作人員雖然做了艱苦的努力,但依舊有相當一部分業主不配合復綠,也有業主在復綠後重新佔綠毀綠。

網友期盼: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讓執法部門有充足的執法依據,責令毀綠者在接受處罰後及時“復綠”,消除“交了數百罰款等同買下一塊綠地”的怪象。

“窗改門”式破牆

網友舉報:恆大城市之光小區5幢3層業主破壞並拆除混凝土結構,把窗改成了“門”。鄞州區住建部門在現場勘查後表示,已向該業主下發整改通知書,要求其將平臺與戶內交接處原窗戶高度以下的混凝土結構復原。

但是,該住戶只是修復了窗改“門”時破壞的混凝土結構層,並沒有復原所有的牆體。這扇“門”依舊沒有還原成窗,只是向上改小了一些。該住戶在屋外搭建了兩級樓梯,繼續從這扇“門”進出。

對此,鄞州區住建部門表示很無奈:雖然這扇窗在用途上變成了“門”,但整改後已不存在破壞房屋結構安全的問題,法律上也沒有明確的規定不允許這麼做,目前只能勸導該住戶不要在此處開門。

在中國寧波網民生e點通群眾留言板上,此類現象並非個例。

只要不破壞房屋的結構,就可以隨意地改動住宅外牆嗎?網友期盼:應該有法律法規,明確禁止這種“窗改門”式的破牆行為。

沿江垂釣

2019年以來,三江口公園海上茶路起航地觀景平臺的不文明垂釣現象持續成為投訴焦點。垂釣者時不時地在觀景平臺上揮動著2米至3米長的魚竿,其他市民無法上前拍照。更有甚者,將釣上來的魚現場宰殺,一地血腥與狼藉。

但這個投訴的處理成了難題。市農業農村局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稱,對於捕魚、電魚等行為有法可依,但對於釣魚沒有任何禁止的法律法規,市民釣魚也無須具備任何證件。經過協調,海曙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表示,屬地中隊將對不文明的垂釣行為進行勸導。但,也僅僅是勸導。而比海曙區更“無力”的是,對岸的鄞州區區域,連願意“義務”勸導的部門都沒有。

沿江不文明垂釣主要帶來了三個問題:一是佔道,本就不寬的江堤,垂釣者佔去了一大半,行人遊客通行受阻;二是安全隱患,釣魚甩竿時幅度較大,容易誤傷行人;三是衛生環境,有人現場宰殺活魚,還有人在江邊亂扔菸頭、飲料瓶、塑料袋等垃圾。

對於沿江垂釣行為,認為“不該趕盡殺絕”的網友很多,甚至有人還認為是生態寧波的一道美麗風景,但有一點,大家達成共識,那就是垂釣必須“文明”。

網友期盼:第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賦予執法部門制止、處罰不文明垂釣行為的權力;第二,向杭州學習,開放一些垂釣區,把市民的釣魚行為規範起來,同時也讓大家享受到水質提升的治理成果。

公共充電車位被佔

隨著新能源汽車行業的不斷髮展,越來越多的公共停車場開始安裝充電設施。但有網友發現,不少公共充電車位沒能得到物盡其用,經常出現燃油汽車“鳩佔鵲巢”的情況。

據瞭解,電動汽車充電樁一般由公司與停車場場站管理單位聯合建設,車位由場站單位負責管理和維護。但不少停車場管理單位卻表示,他們平時並不會對電動汽車充電車位進行專門管理,如遇到有車主要充電,他們會幫忙聯繫佔位的車主挪車,但佔位車主不配合,他們也沒有辦法。市公安交警部門、市城管部門對此回應:我市暫無相關管理規定。

電動汽車公共充電車位如果因為沒有管理規定而淪為擺設,讓人心痛。為此,網友期盼:我市學習北京經驗,出臺一個針對公共充電車位的管理規定。

有帖文曝料,2019年8月2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和市交通委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停車場內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燃油車不得佔用劃定的電動汽車專用泊車位,發現燃油車佔用電動汽車專用泊車位,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執法。《實施意見》還提出,在非充電車位空餘的情況下,停車場產權(經營)單位應承擔引導燃油車避免佔用電動汽車充電車位的責任。

住宅區民宿管理

互聯網共享經濟使民宿成了甬城一大新產業。除了商業性質的公寓樓外,不少民宿還開進了住宅小區。但是,這一新生事物給周邊住戶的生活與安全帶來了巨大的困擾。不少網友投訴身邊民宿:一是有住客深夜頻繁進出,噪聲擾人;二是有住客亂扔垃圾、在樓道中吸菸,造成環境髒亂;三是大量陌生人出入讓人缺少安全感。

2018年11月26日,浙江省公安廳曾印發了《網絡預約居住房屋信息登記辦法(試行)》,該《辦法》讓住宅小區內的民宿具備了合法性,但如何有效管理這些民宿,目前存在以下難點:一是入住人員信息登記“人證不符、一證登記、多人入住”的情況頻發,存在安全隱患;二是民宿大多分散在居民小區內,入住時間分散,人員又不固定,擾民隱患難除;三是民宿大多是日住或短期入住,人員流動性大,且入住通過網上辦理手續,公安機關很難及時掌握信息。

網友期盼:結合寧波實際,細化對住宅小區民宿的管理制度,創新模式,讓民宿房東與小區其他業主實現共贏。

“狗撞車”事故責任

“車撞狗”的交通事故現在越來越多,其事故背後的責任認定成為網上關注的焦點。

2019年3月15日,有網友在啟明南路湖下路交叉口附近(限養區內)撞死了一隻沒有拴繩的狗,被判定承擔主要責任。網友表示不服,並稱自己是正常行駛,憑啥要擔責?

無獨有偶。2019年5月24日,有網友在象山縣正常行車途中,也躲閃不及,撞死了一隻突然衝到馬路上的小狗。事故責任認定中,一開始車主擔主責,狗主人擔次責。網友質疑後,又被改判為“車主次責,狗主人主責”。

對於這一反轉,不少網友發帖詢問:類似的“狗撞車”事故,其判罰標準到底是怎樣的?

有網友查詢發現,南京曾對該類交通事故的責任判定標準作過明確規定:對車輛與寵物犬隻等在道路上發生碰撞、碾壓、刮擦,造成車輛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或寵物犬隻等傷亡的,按照交通事故處理。對此類事故,因寵物犬隻等未拴系牽引或牽引不當引發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網友期盼:我市也應儘快明確“車撞狗”交通事故的責任判定標準,切莫繼續糊塗定責。

商品房全裝修標準

商品住宅進入“全裝修”時代後,隨之而來的裝修投訴明顯增加。裝修質量、承諾縮水、貨不對板、合同違規等問題,深受購房者詬病。

最近,房產開發商又推出了一種新的搭售方式——“清水裝+裝修禮包”。網友投訴,為規避“限房價、競地價”的政策,一些開發商以極廉價的所謂“清水裝”代替“全裝修”,並搭售“裝修禮包”,變相抬高房價。

網友擔憂:這一現象如不及時抑制,或會迅速“走紅”,其結果是購房者的實際購房成本增加,房價相應上漲,裝修糾紛更趨激烈。

網友“老實寧”:清水裝修還不如白坯,低劣施工和材料,最後都得拆掉,成為建築垃圾。

“清水裝”再一次引發網上關於全裝修標準的討論。2018年6月,我市曾就進一步規範住宅全裝修工作,提出了實現全覆蓋監管、提供實體化樣板、創新準業主監督、探索第三方介入、強化高壓性懲治等具體舉措,力求覆蓋全裝修監管盲區,補齊監管短板,從事前、事中、事後建立覆蓋全過程的長效監管機制。網友期盼:這些舉措還待進一步完善,我市應儘快出臺“全裝修交付住宅”的裝修標準,以法律標準規範開發商的全裝修,切實維護我市房地產市場的秩序及購房者的正當權益。

(傅鍾中 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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