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講起

在考研複習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時候,經常看到“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這句話。最初我的理解是:這件事的發生或存在是沒辦法改變的。但是總覺得很彆扭。同時也有一個疑問:什麼東西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上網搜索也搜不到對這句話比較好的解釋。

在某一次看書的時候,看到了“XXX以時間、空間、條件為轉移”,讓我對上面那句話的理解更深了一些。第二個階段對“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這句話的理解是:不因為不同人的不同想法而改變。從反方面來理解果然更容易一些。中午吃飯時,偶然想起這句話,終於讓我想出一個我自己能接受的解釋了。

先說一個前提:

一件事情的發生是由多個不同的原因一起(某一個原因組合)導致的,而又有不同的原因組合可以導致它的發生,這些原因組合構成一個充分條件組。每一個原因組合稱為一個充分條件。這樣一個充分條件往往由多個原因(子項)的交集組成,當完全滿足組成充分條件的所有子項時,則說滿足這個充分條件。——詞彙量少,只能暫時自己定義了= =、

“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就是當某件事發生或存在的充分條件組中,有一個充分條件被完全滿足的時候,這件事必然發生,此時,它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例如,規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當完全滿足規律發生的一個充分條件,它就必然發生。

說到規律,在馬克思主義哲學還有一句話,大意是:人們可以認識規律,通過改變規律發生的作用條件和形式,使事物朝著有利於人類的方向發展。

假設我們認識到了某一個規律發生的一個充分條件。如果我們認為這個規律對我們有幫助,那麼我們就想辦法滿足這個充分條件的所有子項;如果我們認為它的發生對我們有害,那麼我們可以破壞充分條件中的某一些子項,這樣就可能阻止它發生。

為什麼不是絕對能阻止呢?充分條件往往不是隻有一個,而是一個充分條件組。要想完全阻止一件事的發生,就得至少破壞充分條件組中每一個充分條件的一個子項。規律本身我們是沒辦法改變的,但是它發生的條件是否滿足,我們是可以干預的。在規律發生之前,即某一個充分條件快要滿足的時候,去破壞它已經滿足的子項,或者防止未滿足的子項發生,就可能延緩或者阻止它的發生。

充分條件在未滿足以前,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在滿足後,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但是事物是對立統一的,可以向著它的對立面轉化。當“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發生之後,可以嘗試滿足另一個規律,使它向對立面轉化,以此來解決已發生的問題。但前提是能認識到這個規律,並且這個規律的充分條件是可以滿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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