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做錯了,到底能不能打了

孩子做錯了,到底能不能打了


家有小朋友,如果安好,那麼他可愛、乖巧、懂事,但絕對也有熊的時候,只是程度或輕或重罷了。熊的時候,你火冒三丈,血壓升高,那麼,到底能不能打了?

首先,我打過,我也相信絕大部分家長都打過。如果真有永遠慈眉善目不怒不躁的父母,那我對其是極為佩服的,這忍耐力、剋制力當真是上神級別的修為了。

但我贊同的打,一定是在情緒冷靜期的對錯誤行為的懲罰,而不是情緒激動期的宣洩。

古時,老夫子教書,有一把戒尺,如果有小搗蛋們吵鬧不止,那就請其伸出手掌,捱上幾下。我覺得此種有約定好的懲罰是很好的方式,戒尺如準則,錯則要堂堂正正的以示告誡,當然反之,也要有獎,達到約好的獎的條件,則大大方方的獎勵。

現在孩子們寶貝,老師都不敢對孩子有所觸碰,深怕擔起體罰的重責。當然,對孩子大打出手肯定是不對的。但堂堂正正的戒尺規矩,讓孩子有所束,是可行的。正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

在家裡,亦然,告知孩子一些事情是錯的。比如,不尊長,對幼小的孩子動手,玩遊戲超過約定時間等,如果犯了這樣的錯誤,則約定好,要有罰,一次可以是罰站思過,再犯,則可以動用“戒尺”,痛楚總是讓人記憶深刻的。

我現在亦然記得小時候,當時同學們都追星,會攢明星們的明信片,我也追潮流,把買本子的錢用來買了明信片,上課時間也瞎折騰明信片。事情被爸爸知道了,他嚴厲的批評了我,問我學習重要還是追星重要,並打了我,那是我記憶中少有的被爸爸打的情況。之後,我再也不敢亂追星了。

所以我是贊成一定程度的罰的,但罰一定是要在情緒穩定期進行,也要和孩子說明原因,如此才能較好地起到罰的作用。切不可在火冒三丈之時,操起傢伙啪啪啪,如此痛快了自己的情緒,與孩子,卻是極為不好的。

所謂言傳身教,父母的行為時孩子的榜樣。數據表明,富有攻擊性的兒童往往有慣用體罰的父母。當父母在情緒激昂期尖身訓斥或者拳打腳踢,孩子此時的心理活動會是什麼?害怕,繼而模仿。雖然受虐待的孩子日後不一定變成罪犯或者虐待孩子,但其中

30%的人確實對自己的孩子實施了類似的虐待,這一比例是平均水平的4倍。所以,在家庭裡,暴力的結果往往是新的暴力。

故而,孩子做錯了,到底能不能打?作為父母,如果能修成上神級別的剋制力,或者有上仙級別的智慧力,那麼就請和顏悅色的溝通吧。如果不幸是個凡人,則注意,請在情緒激動期後再動用你的戒尺,說明緣由,合理用法,切不要為了情緒宣洩而大打出手,如此,罰就成了一味地暴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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