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全真道士”與法院幹警上演“華山論劍”,拘留

近日,禹城法院執行幹警到臨邑縣興隆鎮華家村拘留被執行人王德某,在執行過程中遭到其義子王某剛(自稱全真教道士)的強行阻攔,並掄起一柄劍狀所謂法器將執行幹警手部劃傷,鑑於王某剛的行為嚴重阻礙了法院執行公務,禹城市人民法院做出決定,王某剛因妨礙執行公務,被依法拘留12日。

德州:“全真道士”與法院幹警上演“華山論劍”,拘留

禹城市房寺鎮的王德某因欠關某一萬多元錢而成為一名被執行人,在多次規避執行拒絕履行法律義務後,禹城法院決定對其採取拘留強制措施,某日早晨5時許,執行法警李寶玉等人接到申請人提供的可靠消息,被執行人王德某現隱藏在臨邑縣興隆鎮華家村,執行幹警立即行動驅車前往抓捕,並在華家村一農戶院落中將王德某成功抓捕,在帶離過程中,卻遭到其義子王某剛的強行阻撓,他先是將大門鎖住,不讓幹警將王德某帶走,後是口中一邊唸唸有詞,一邊掄起一柄劍狀的其言稱驅鬼法器的兇器,將執行幹警李寶玉的手部劃傷,在多次警告無效後,李寶玉施展擒拿功夫,空手奪下他手中兇器,將其制服後帶回法院,王某剛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經查,王某剛曾在吉林省松原縣大甕泉村三清宮出家當道士,道號“王真法”,發生此舉,是因為他自覺“法力高強”,能通過舞劍之法將警察嚇走,從而保護被執行人王德某,結果被執行幹警依法抓捕。

德州:“全真道士”與法院幹警上演“華山論劍”,拘留

德州:“全真道士”與法院幹警上演“華山論劍”,拘留

幹警的手指被打傷

德州:“全真道士”與法院幹警上演“華山論劍”,拘留

司法權威不容挑戰,法院工作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受法律保護,對法院工作人員的執法活動,公民有義務協助和配合,人民法院對於干擾妨礙司法活動,恐嚇威脅、報復陷害、侮辱誹謗、暴力侵害法院幹警及其近親屬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案中,王某剛在法院幹警執行公務時公然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屬於典型的妨礙人民法院執行公務的行為,因此,禹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對其拘留十二日的決定。

來源:禹城人民法院 圖/文: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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