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有料:你怎麼看公司實施996上班制度?

近日,某公司年會上,其高管宣佈實行996工作制,對於工作和家庭不能平衡的員工,高管給出“要麼離職,也可離婚”的奇葩建議。你如何看待公司加班現象?你目前工作時間是多長?你認為優化管理,提高效率可減少或避免加班嗎?

讓我們看看京東股票用戶是怎麼看的:

jd_135105olb:加班並不等同於效益,良好的工作環境可以提升員工積極性和創造力

加班並不等同於效益,良好的工作環境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團隊的建設,人才的培養都是在未來可以體現公司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因素。歐美很多發達國家,以及大型企業早就不以工作時長來考核員工了。這不恰恰說明加班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無效的麼,凝聚力和主人翁責任感,是管理的藝術,調動員工自身的主觀能動性,比強迫式的要求加班更加容易讓人接受,企業不能僅僅變成血汗工廠,靠壓榨剩餘價值進行資本逐利。開心工作,快樂生活是現代社會,大多數人追求的生活方式。公司只有做到這些,才能吸引真正的人才,才能長足發展。以上均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jd185205tvk:公司員工長期加班是由於管理層失職或者失能的原因

我認為一個公司的員工長期非自願加班,背後一定隱藏著管理層失職或者失能的原因。眾所周知在現今這個社會分工越來越細的年代,公司的業務不可能有一個人或者少數人就能完成。而一旦任務涉及人員增多,他們之間怎麼協作?信息怎麼交互?怎樣保證節奏的一致性?這些都是管理者和管理層的職責所在。而一旦管理者和管理層無能,就會導致公司環節太多,部門太雜,信息流通緩慢,傳遞失真,個人或部門職權責分散,最後出現無人負責的現象。而效率的低下,必然引起人力和各種資源的浪費。對一個公司來說,個體的高效或增加工作時間是不起決定性作用的,整體的高效才有意義。所以我同意說只有優化管理,提高效率,才能減少和避免無謂的加班。

釋懷涼夏:加班應基於合情合理,而不是長期加班適得其反

個人認為有需要的情況下加班還基於合情合理;如果公司由於業務量大,工作員工少,工作管理模式滯後而經常性加班,極不可取,其一,長期的加班模式會讓員工身心疲憊,得不到放鬆,工作積極性下降,工作效率低下,反而適得其反;其二有家庭的員工,沒有充足的時間陪伴家人,孩子,這也是員工親情上的流失。綜上,個人覺得企業指定的工作模式以及工作時間,不能單從企業的經濟發展考慮,得兼顧員工的心理需求,這樣才能權衡好各方面,從而企業能健康平穩地發展。

Zxngoodfriend:如果公司有需求旺季,加班是情有可原的,但強制要求員工加班是不可取的

加班本身就是資本逐利的行為,正常的企業,如果需求旺季,加班有情可原,有的企業甚至會臨時增加人手提高工作效率,但把加班作為常態來宣傳,強制要求員工執行,不考慮員工家庭和健康問題,這個就是不正常的。在職場工作的人員,996應該大部分都經歷過,我也不例外,但現在公司早已正規化,一切假期都按照國家標準執行,對個別公司將996常態化的行為,我是絕對反對的,生活不僅僅是工作,長時間工作影響的不僅僅是健康及家庭,更影響工作效率。一些互聯網初創企業,為了獲得更多的融資或者上市,往往不惜犧牲員工的利益,而員工是企業最大的財富,這種短視行為看似不錯,實則是飲鴆止渴,對企業的長期發展危害極大,996應該被禁止!

逍遙自在樂逍遙98:公司要求員工適當加班是可取的,但不超過工作時間的三分之一

公司要求員工適當加班是可以的,如果加班時間超過工作時間的三分之一就不合理了,強迫員工加班侵犯了員工人身、勞動者權益,勞動者個人依靠法律解決個人利益成本太大,面臨被開除風險,許多勞動者只能放棄個人訴訟,委曲求全,按公司要求加班加點,甚至有人加班猝死。我們現在急需一個政府主辦的機構,50人以下單位只需要5個人,100人以下單位只需要10個人,依次類推,向該機構提出訴訟,一旦查實,公司所有者受到經濟處罰並列入信用黑名單,這樣才能積極地保護勞動者利益。反之,有一天當他們意識到自己放棄太多的時候,他們就會對公司對社會產生仇恨心理,那對於社會來說就增加了不安定因素,這是非常危險的!

注:本文選自京東股票粉絲評論綜合,轉載請註明出處。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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