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一名原正縣級幹部被雙開

廬山西海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原二級

調研員齊美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廬山西海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原二級調研員齊美龍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齊美龍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由管理服務對象支付本應由其個人承擔的費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齊美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信念喪失,初心泯滅,毫無黨性,無視紀法。政治上不守規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經濟上貪慾作祟、以權謀私,長期與私營企業主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九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江西省紀委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齊美龍開除黨籍處分。由九江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按程序終止其江西省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九江市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齊美龍簡歷

齊美龍,男,1966年5月出生,漢族,江西彭澤人,大學學歷,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7年6月至2019年11月,先後任九江市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局長,九江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九江市委辦公廳主任,九江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廬山西海風景名勝區管委會二級調研員。

審核:付必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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