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司法廳原副廳長趙立功涉嫌受賄被公訴

中新社北京4月22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2日發佈消息稱,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雲南省司法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趙立功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指控稱,被告人趙立功利用擔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長、雲南省司法廳副廳長職務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和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9年9月,趙立功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公開資料顯示,他出生於1962年7月,早年做過知青,1986年7月調任雲南省公安廳,歷任八處秘書科科長、八處邊管科科長等職。2000年5月,他被任命為紅河州公安局局長,4年後出任雲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工作負責人。2010年6月,趙立功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長,此後兼任昆明市副市長。2015年8月,他履新雲南省司法廳副廳長。

最高檢同日還發布了多位涉嫌受賄官員被查辦的消息。其中,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天津市物產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張曉軒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中共天津市北辰區委原常委、區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區長鍾學軍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陝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陝西省榆林市府谷縣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白雪梅涉嫌貪汙、受賄案提起公訴。

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高忱作出逮捕決定。公開資料顯示,高忱出生於1962年3月,遼寧省開原市人,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8月參加工作。他曾任共青團呼倫貝爾盟委辦公室主任,內蒙古自治區牙克石市委副書記、市長,通遼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職。2019年10月,他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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