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事件,什麼是雙重犯罪標準?

#孟晚舟事件#,什麼是雙重犯罪標準?

孟晚舟(Cathy Meng),漢族,1972年出生,任正非之女,中國香港永久居民,擁有華中理工大學(現華中科技大學)管理學碩士學位。歷任華為公司銷售融資與資金管理部總裁、賬務管理部總裁、華為香港公司首席財務官,以及國際會計部總監等職。現任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主要負責華為公司的財務運營及管理,包括財務策略、風險管理、融資籌劃、稅務遵從等業務。

孟晚舟事件,什麼是雙重犯罪標準?

2018年8月(或更早)

美國調查員稱,2013年孟晚舟在給香港匯豐銀行做PPT演講時,歪曲了華為和子公司skycom的關係,華為則利用skycom與伊朗交易,此舉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此後,美國請求加拿大協助引渡孟晚舟至美國接受審判。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捕,美國向加拿大要求引渡她。

2018年12月7日加拿大法院就此事舉行保釋聽證會。

2018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院作出裁決,批准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保釋申請。

孟晚舟事件,什麼是雙重犯罪標準?

2019年1月29日,美國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請求。中方敦促美方立即撤銷對孟晚舟女士的逮捕令及正式引渡要求。

2019年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長決定就孟晚舟案簽發授權進行令。

2019年3月3日,孟晚舟已提起對加拿大政府的民事訴訟

2019年3月6日,孟晚舟在溫哥華再次出庭,引渡聽證會延期至5月8日。

2019年5月8日,孟晚舟時隔兩個月再次出席引渡聽證會。

2019年6月6日,加拿大法院再次召開聽證會,孟晚舟未出庭。

2019年9月24日,孟晚舟再度出席聽證會,引渡案進入實質性審理階段。

2019年12月2日,孟晚舟被拘押一週年發聲。

2020年1月20日至24日,孟晚舟案第一階段引渡聽證會結束,法官保留裁決權。

2020年4月27日,孟晚舟引渡案在加拿大舉行聽證會,聽證採取網上進行,孟晚舟未出庭。

2020年5月27日上午,孟晚舟未能獲釋,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認定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準。

孟晚舟事件,什麼是雙重犯罪標準?

什麼是雙重犯罪標準?

雙重犯罪原則是指國際間引渡犯罪嫌疑人時,作為引渡理由的犯罪必須是雙重犯罪。所謂雙重犯罪,是指被請求引渡人所實施的行為,按照請求國和被請求國各自的國內法,或者按照請求國被請求國共同參加的國際刑法公約的規定,均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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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華為公司發佈聲明表示,對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判決表示失望。"我們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我們也將繼續支持孟女士尋求公正判決和自由。我們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最終能還孟女士清白。孟女士的律師團隊將不懈努力,確保正義得到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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