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通報“99.9米高水司樓、57.3米高關公雕像”:堅決杜絕濫建“文化地標”等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10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發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湖北省荊州市巨型關公雕像項目和貴州省獨山縣水司樓項目有關問題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近期,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媒體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湖北省荊州市巨型關公雕像項目和貴州省獨山縣水司樓項目進行了調查。為切實加強大型城市雕塑建設管理,堅決治理濫建巨型雕像等“文化地標”現象,現對湖北省荊州市巨型關公雕像項目和貴州省獨山縣水司樓項目予以通報。
湖北省荊州市在古城歷史城區範圍內建設的巨型關公雕像,高達57.3米,違反了經批准的《荊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有關規定,破壞了古城風貌和歷史文脈。


貴州省獨山縣在影山鎮淨心谷景區內建設的水司樓,建築高達99.9米,投資高達2.56億元,存在脫離實際、濫建“文化地標”、破壞自然景觀風貌等問題。
湖北、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結合職責配合有關部門跟蹤指導荊州市、獨山縣做好巨型關公雕像項目和水司樓項目整改;

要舉一反三,加強監管,完善制度,發現苗頭問題及時干預、糾正,堅決杜絕濫建“文化地標”等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各地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保護好歷史文化和城市風貌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文化觀、價值觀和審美觀,從通報的兩個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切實在城鄉建設中延續歷史文脈、塑造特色風貌、展現時代精神。
一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風貌、歷史文化保護、城市雕塑建設等管理制度,加強自然生態、歷史人文、景觀敏感等重點地段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保護歷史文化遺存和景觀風貌,不拆除歷史建築、不拆傳統民居、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老樹。
二是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號)等文件要求,將超大體量公共建築、超高層地標建築、重點地段建築和大型城市雕塑作為城市重要項目進行管理,建立健全設計方案比選論證和公開公示制度,
對於不符合城市定位、規劃和設計要求或專家意見分歧較大、公示爭議較大的,不得批准設計方案。
三是加強監督管理,建立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暢通群眾舉報渠道,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相關情況報告我部。
據官網介紹,湖北省荊州市巨型關公雕像是目前全球體量最大的青銅雕像,整體高度58米,像淨高48米,基座10米,總量5000餘噸。此前,據媒體報道,坐落在湖北荊州關公義園的“世界最大”關公雕像,被指“未經規劃許可”,系“違法建設”。


住建部通報“99.9米高水司樓、57.3米高關公雕像”:堅決杜絕濫建“文化地標”等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圖片來源:荊州古城歷史文化旅遊區官網


今年7月,經由網上曝光貴州獨山縣水司樓等建築後,獨山官方回應:2019年以來,按照中央、省、州有關要求,獨山縣新一任領導班子針對此前因盲目舉債、亂鋪攤子遺留的形象工程、政績工 程、爛尾工程問題,堅持實事求是,按客觀規律辦事,不斷匡正發展理念、淨化政治生態、規範決策行為、加強項目管理,切實推進問題整改。


住建部通報“99.9米高水司樓、57.3米高關公雕像”:堅決杜絕濫建“文化地標”等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獨山“天下第一水司樓”(資料圖)


該通報稱:堅持問題導向,深刻反思,認真梳理,加強源頭管理, 嚴格按照“一個項目、一名領導、一個專班、一個方案、一套機制”,通過續建、緩建、轉建和壓縮建設規模等方式,分類分批推進整改。目前,續建項目已完工18個,在建項目32個,轉建項目17個。今後,獨山縣將繼續對項目整改掛牌督戰,精準調度,建章立制,舉一反三,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以制度建設鞏固整改成果。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今年9月刊文《政績衝動下的變味景觀》。
文章稱,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三都縣委原書記梁嘉庚盲目舉債大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問題再次受到輿論關注。隨後,黔南州政府回應並通報了相關問題、整改思路和進展情況。通報稱,潘志立、梁嘉庚政績觀出現嚴重偏差,在缺乏調研、論證的情況下,急功近利,盲目融資舉債用於毋斂古城、水司樓、賽馬場等工程建設,地方債務規模過大、債務風險突出,有的工程最終成為爛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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