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從三成到八成的“變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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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從三成到八成的“變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2018年10月,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這短短43個字,在學界和司法實務界產生了巨大影響。有媒體評論說,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我國刑事司法領域的一場革命,對刑事訴訟制度、訴訟結構均帶來重要而深刻的影響。

2019年是全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第一年,全國檢察機關認真貫徹修訂後刑事訴訟法,積極協調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門,共同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正確適用,確保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全面落地實施。這一年,檢察辦案的變化很明顯:2019年6月,檢察環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只有38.4%,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強有力的部署推進下,到2019年12月單月,全國檢察機關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量刑建議採納率均超過80%。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一年多來,在及時懲治犯罪、有效保障人權、提高訴訟效率、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進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的功用逐步彰顯。”近日,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無論當事人方面,律師方面,還是社會方面,學界等等,普遍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持肯定態度,檢察機關主導責任的履行也獲得了讚譽和認可。”

吸收借鑑古今中外有益法治建設經驗,一出生就顯示出強大生命力

“寬嚴相濟在中國法律文化上可謂源遠流長,中國曆朝歷代都不乏體現寬嚴相濟精神的刑事政策或刑事法規。”已故著名刑法學家馬克昌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芻議》一文中這樣說。比如,《尚書·呂刑》載:“輕重諸罰有權,刑罰世輕世重。”《明史·刑法志》評述朱元璋刑事政策:“蓋太祖用重典以懲一時,而酌中制以垂後世。故猛烈之治,寬仁之詔,相輔而行,未嘗偏廢也。”

中國刑法學界有“北高南馬”之說,“南馬”是馬克昌,“北高”是高銘暄,兩位刑法學泰斗不約而同力推“寬嚴相濟”。改革的呼聲很高,但步履維艱。由嚴打、寬嚴相濟,再到認罪認罰從寬,經歷了一個曲折漫長的過程,是司法改革負重致遠的一個縮影。

2016年7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方案》。隨後,在部分地區進行了為期兩年的認罪認罰從寬試點,試點後立法予以確認。

正如大型政論片《將改革進行到底》所說,想了很多年、講了很多年但沒有做成的改革,現在做成了,主導者是最高層。

據苗生明介紹,2019年12月當月,全國檢察機關認罪認罰適用率已達82.9%,也就是說,全國有八成以上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顯示了這一法律制度具有極大的生命力,生逢其時,一出生就風華正茂。

“養天地之正氣,法古今之完人。”早在延安時期,毛澤東同志就強調,應當對從古希臘到中國革命的整個人類文化遺產進行綜合研究。習近平總書記也多次指出,要吸收借鑑人類制度文明有益成果。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既是中華優秀法律文化的傳承延續,也是對世界各國法治建設有益經驗的吸收借鑑。

有人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稱為中國版“辯訴交易”,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絕不是辯訴交易的翻版,兩者存在根本區別。比如,兩者制度定位不同。認罪認罰從寬的根本目的是確保公、檢、法依法、及時、公正履行追訴、懲罰犯罪的職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是通過認罪認罰來爭取從寬,除特殊情況外,控辯雙方只能就量刑進行溝通協商,不能就罪名和罪數協商。而且認罪認罰後只能依法從寬,即基於較為明確、剛性的法律規定,檢察官所建議的量刑種類和幅度,控辯雙方的協商應有明確的法律限制,因而是一種法定從寬模式。而辯訴交易制度,是當事人主義訴訟模式的產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與檢察官可以就訴訟結果包括罪名和罪數進行協商處分、交易還價,以避免訴訟風險,是一種交易從寬模式。因此,與國外辯訴交易、認罪協商制度相比,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適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制度。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與辯訴交易制度存在根本區別,但有一點類似,就是檢察官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徒法不能以自行”,還必須有一支業務精通、素質精良、胸懷擔當的司法隊伍,中外皆然。

2019年全國兩會,最高檢把檢察官在刑事訴訟中的主導責任寫進了工作報告。最高檢領導對媒體表示,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界定為“是一個十分典型的以檢察官主導責任為基礎的訴訟制度設計”,找準了做優刑事檢察的著力點和突破口,同時也是檢察機關知責明責、履責盡責,切實扛起全面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主體責任。

檢察答卷:半年時間適用率就從38.4%提高到82.9%

重慶市檢察院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一直走在全國前列,這背後有什麼秘訣?疫情期間,記者電話採訪了重慶市檢察院檢察長賀恆揚。2019年,重慶檢察機關全年適用比例為78%,被告人認罪服判率為98%,在辦案數量、適用比例、量刑建議採納率等方面都處於全國前列,同時為了加強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的風險防控,還出臺了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的監督規定。重慶一系列做法被編入全國指導教材,“認罪認罰從寬”成為今年重慶兩會的一個爆款話題。

“重慶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總體情況可以用三句話來概括:紮實無水分,規範無瑕疵,廉潔無風險。”電話那端,無論是統計數字還是經驗做法,賀恆揚都輕車熟路地向記者作了介紹。

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必須對具體案件事實、證據切實把握,做更多釋法說理工作,需要“鐵一般的過硬本領”。最高檢強力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既是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落實修改後刑訴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對提升司法能力的倒逼。2019年6月,檢察環節適用率只有38.4%,最高檢紮實部署後各地積極有效推進工作,12月適用率已達82.9%。實踐證明,廣大刑事檢察官是過得硬的。

一年來,全國檢察機關積極履行主導責任,彰顯檢察擔當,深入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落實取得了積極成效,也積累了很多好的經驗做法。

強化組織領導,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全面展開。各級檢察機關成立院領導為組長的認罪認罰從寬工作領導小組,大力推動工作開展。湖北省檢察院檢察長王晉在該省政法領導幹部政治輪訓班上作了題為《全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專題輔導報告,為統一認識,推進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天津市檢察院定期對各區院認罪認罰工作情況進行通報與督導,推動長效機制的建立。

多措並舉,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規範有序進行。各地檢察機關堅持從快不降低標準,從寬不放縱犯罪,嚴格依法規範推進。重慶市檢察院積極推動市級公檢法司安等單位制定《關於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實施細則》。貴州省檢察院與省高級法院等部門共同印發了《關於貫徹執行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實施細則》,一攬子解決影響案件辦理全流程中的“痛點”,合力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執行落實。

補齊短板,著力提升量刑建議水平。各地主動加壓,積極適應制度要求,提升辦案能力水平,構建量刑“精準標尺”。山東省檢察院指導部分市級院探索制定《認罪認罰刑事案件量刑基本方法指南》,確定了量刑的指導原則、基本方法以及根據認罪認罰不同訴訟階段的從寬幅度,依託大數據對類案判決的刑罰進行數據分析,會籤常見罪名的《量刑建議指導意見》,細化了刑罰適用標準,提高了量刑建議準確性和刑罰裁量科學性。

積極穩妥適用不起訴,體現檢察機關責任擔當。黑龍江省檢察院針對危險駕駛案件在該省法院不適用輕緩刑的情況,指導齊齊哈爾等8個試點地區,制定《危險駕駛案件相對不起訴指導意見》,依法行使檢察裁量權,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檢察院制定了《部分常見輕微刑事案件相對不起訴適用規範(試行)》,加強對輕微刑事案件相對不起訴適用權的規範。

著力在程序簡化、繁簡分流上下功夫。重慶市檢察機關建立“三簡化”工作機制,精簡優化辦案程序,協調公安、法院建立“三集中”工作機制,推行遠程視頻提訊和庭審,打造快速辦案通道。江蘇省檢察機關對認罪認罰案件推動同類工作集中辦理,前置辦案流程,將速裁程序的提起和社會調查評估工作全部提前至偵查階段、推廣“一步到庭”等。

積極先行先試,健全完善對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的監督制約機制。重慶市檢察院制定印發了《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監督規定(試行)》,江蘇省檢察院制定印發了《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廉政風險防控實施辦法(試行)》。

法律頒佈或修改後,出臺司法解釋或者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已成為慣例。修改後刑訴法中涉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有19個條款,1000多字。2019年10月,最高檢聯合最高法、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發布《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基本原則、適用範圍和條件、從寬幅度、審前程序、量刑建議、審判程序、律師參與、當事人權益保障等作出了具體規定,為政法機關正確適用這一制度提供了操作指南。

《指導意見》發佈一週後,全國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推進會在重慶召開。推進會安排了一個販賣毒品案觀摩庭,法警拿著一份認罪認罰具結書給被告人看,被告人點頭表示:“這是我自願簽署的。”

“簽署時是否有律師在場?”法官繼續問。

“是。”被告人答。

“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檢察機關量刑建議適當。”8分鐘後,法官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當庭宣判。

此案之所以能在8分鐘內審結,並當庭宣判,是因為認罪認罰有一個“賢內助”——速裁程序。

認罪認罰與速裁程序的“結合”還有一段佳話:早在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授權“兩高”開展為期兩年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兩年後,吸收總結了各地速裁程序試點工作的經驗和辦法,201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兩高”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速裁程序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喜結連理”,成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重要部分,繼續待在“閨字閣”與認罪認罰談了兩年“戀愛”。磨合期的統計數字是:認罪認罰適用速裁程序審結的佔70%,其中當庭宣判率達95%。2018年10月刑事訴訟法修改,認罪認罰包括速裁程序一起亮相,但對速裁程序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須當庭宣判。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豐富和完善了檢察權能

刑事訴訟法第一次修改時,強化了控辯雙方的職能與對抗,這是傳統的刑事訴訟制度,是“對抗性司法”。刑事訴訟法第三次修改後,在被告人認罪認罰的情況下,刑事訴訟程序是“合作性司法”,檢察官出庭公訴的任務已不僅是揭露、證明犯罪,還需要向法庭證明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具結書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證明控辯雙方在案件處理上合意的真實性。

訴訟模式的轉型是我國刑事司法制度的一場“革命”,它不僅能引領觀念、認識的轉變,還推動刑事訴訟司法制度的變革,諸如訴訟結構、控訴方式、辯護方式、審理模式和方法等。這一場訴訟制度的“革命”如期開花結果,必將為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不可磨滅的重大貢獻。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陳衛東認為,認罪認罰改變了傳統的刑事訴訟對抗格局。可以預見的是在未來很長的一段時間,檢察官在審判程序中的主導作用會逐步強化,最終會形成法官僅負責處理5%左右的不認罪案件、檢察官負責處理95%的認罪案件這樣一種大致格局。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核心是控辯協商程序。最高檢諮詢委員會主任朱孝清認為,控辯協商程序有利於使犯罪嫌疑人對“從寬”的內容和程度看得見摸得著,從而下決心走認罪認罰從寬之路;有利於犯罪嫌疑人改過自新,迴歸社會;有利於促使犯罪嫌疑人向被害人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從而減少對抗、修復社會關係。

朱孝清曾任最高檢副檢察長,分管公訴工作多年,他認為認罪認罰對檢察制度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檢察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和作用凸顯、自由裁量權擴大、公訴權實質化、公訴方式合作化。在司法實踐中,檢察官量刑建議主導司法裁判已經成為常態。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豐富和完善了檢察權能。”苗生明曾對媒體表示,“要做好釋法說理、化解矛盾、消弭對抗情緒等工作,既要嚴格依法辦案,也要充分發揮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的特殊作用。”

苗生明認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檢察權能的豐富和完善,主要體現在起訴裁量權的豐富和完善上。認罪認罰實際上是在犯罪嫌疑人與檢察機關之間達成一致,最終由法院予以確認。除法律規定的幾種特殊情形外,法院應當採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這表明多數案件控辯協商的結果將在很大程度上左右案件的最終走向,起訴裁量權得到豐富。

“檢察機關責任重了,自由裁量權也大了,廉政風險隨之加大。”苗生明介紹說,“最高檢正在制定《人民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監督制約辦法》,用以加強對人民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案中的監察、監控和督促,切實加強對權力的約束,確保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依法規範適用。”

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需刑法助力

“目前僅有認罪認罰情節的,只能從輕處罰,還不能直接減輕處罰,因此在最高檢召開的一次相關會議上,我提了個建議,認罪認罰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減輕處罰。”賀恆揚對記者說。

“兩高三部”《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對“從寬”是這樣規定的:對於減輕、免除處罰,應當於法有據;不具備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幅度以內提出從輕處罰的量刑建議和量刑。也就是說,認罪認罰只能從輕處罰,不能減輕處罰。

“認罪認罰的從寬是一個新類型的從寬,但目前只是刑事訴訟法中的從寬,還不是刑法中的從寬,因此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還需要刑法予以配合。”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郭華對記者表示,“從寬處罰不僅涉及程序法,還涉及實體法,因此建議搞一個刑法修正案,規定從寬包括減輕處罰,這樣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就能更廣泛地適用。”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認為,刑法必須回應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實體權利供給目標,對認罪認罰從寬的具體情形加以規定,為程序法改革提供實體法支撐。刑法上如果不作規定,實務上就可能在認罪認罰的背景下衝擊量刑底線。他建議,要做好刑法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銜接,進一步明確認罪認罰的從寬幅度,使檢察官的職權運用有較為明確的依據。

苗生明對記者說,如何理解和適用認罪認罰中的“從寬”,是否包括減輕和免除處罰,即是否可以跨量刑檔次適用減刑或者免刑的問題,確實存在實踐需求與法律設置之間的矛盾。比如在數額犯中,特別是部分案件基準刑在跨擋臨界點,不減輕處罰無法兌現從寬承諾時,怎麼處理?目前來講,認罪認罰作為一個從寬的量刑情節在刑法中還沒有規定。

“我們希望下一步在刑法修改的時候,應該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量刑減讓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而目前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只能從輕,還不能直接減輕。”苗生明對記者表示,“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正在調研刑法修改的問題,我們擬聯合最高法提立法建議,建議在刑法修正案中將認罪認罰作為獨立量刑情節予以規定,努力推動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經過2019年的強力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將走入常態化,按照最高檢領導‘常態下重在質量、效果’的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保持戰略定力,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深化適用,進一步體現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促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效果。”苗生明最後說。


來源:檢察日報 姜洪 韋洪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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