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報警剝你皮” 袒護性騷擾太囂張

近日,江西新法制報社記者黃建華髮文實名舉報“前妻遭上司性騷擾”一事引發輿論關注。

舉報信顯示,受害人熊某是江西某酒企新入職的會計人員,5月3日中午遭公司人事部經理戴某某從背後摟抱、襲胸以及親臉頰。事發後,熊某的前夫黃建華致電公司董事長朱某某討說法,結果遭到朱某某的恐嚇,“你是找茬嗎?我剝你皮”。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一起普通的男上司性騷擾女下屬案,因公司老闆無原則袒護和囂張恐嚇變得備受關注。之所以說“普通”,是因為案情並不複雜,案發現場有監控視頻,案發後涉案男經理還用短信道歉,警方也傳喚了涉案男經理,雙方都有口供,可謂證據俱全,無法抵賴。

令人遺憾的是,面對受害方的維權,涉案男經理避重就輕,並對警方撒謊;公司老闆不僅不處理,反而一味袒護涉嫌性騷擾的男經理:一方面迅速從派出所“撈人”,另一方面用“剝皮”來威脅受害方不要報警。

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後,受害人前夫才以記者身份實名舉報。法制記者幫助遭受性騷擾傷害的前妻依法維權,於公於私、於情於理於法,都應這麼做;受到“剝皮”威脅後以記者身份實名舉報,也無可厚非。

作為社會一大公害,性騷擾之所以屢懲不絕,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受害人有顧慮,不敢站出來依法維權。而受害人的主要顧慮之一,就是迫於對方的淫威。本案就很典型,男上司性騷擾女下屬,公司老闆又偏袒男上司,受害人熊某之所以沒有立即報案,就是因為害怕。

從某種程度上講,偏袒、包庇性騷擾和性騷擾本身同樣可恨、可怕,甚至更可恨、更可怕。企業管理者對性騷擾堅持零容忍,不僅可以保護員工權益不受傷害,還可以樹立企業形象,促進企業發展壯大;相反,縱容、袒護性騷擾,既傷害了員工,也傷害了企業,甚至會助長違法犯罪行為。

要知道,性騷擾不只是個人的道德問題,還是嚴肅的法律問題,情節嚴重或涉嫌違法犯罪。本案中,受害方指控涉案男經理涉嫌性騷擾和強姦未遂。而據報道,警方已經調取事發時監控,監控裡看得清清楚楚,證明涉案男經理說了謊。這也間接證明受害方的指控並非空穴來風。

作為公司董事長和九江市政協委員,朱某某肆無忌憚地袒護涉案男經理,是太糊塗,還是太囂張?原則問題不能和稀泥,更不能縱容包庇,否則越不想把事鬧大,越容易把事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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