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體的寫作要求和注意事項

通知是常用公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經常使用“通知”這一文種。

通知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等。下面對“通知”的寫作要求和注意事項作以介紹。

一、通知的類型

根據適用範圍的不同,通知主要有四種類型:

1.指示性通知:多用於上級對下級部署工作任務。

2.事務性通知:通常僅用於對具體事務提出要求,用於處理日常工作中帶事務性的事情,常把有關信息或要求用通知的形式傳達給有關單位或群眾。

3.批轉性通知:公佈、發佈、頒佈、批發、轉發有關條例、法規和各種文件,一般用批轉性通知。

4.會議通知:它不屬於正式公文,是通知單位或個人召開會議的有關事項。

二、通知寫作要求

1.標題

規範的通知標題包括髮文機關、事由和文種三部分。例如,“省委辦公廳關於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夏令工作時間的通知”等。有時也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省略發文機關,如“關於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夏令工作時間的通知”。

2.稱謂一一收文機關

通知收文機關的對象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3.正文

正文主要包括導語、主體和結語三部分。導語主要寫通知的目的、緣由,開頭常見用語“為了”“根據”等等。要求內容簡明扼要,突出基本情況。導語對主體有輔助作用;通知的詳細內容在主體部分表述,因此

主體是通知的主幹,一定要層次分明、段落清晰。寫主體部分可以用分條列項的方法,也可以用分段來表達不同的意思。無論採取哪種方法,通知的內容都必須寫得準確、明白、有條理,讓收文單位清楚地瞭解需要知道或辦理的事情。例如會議通知,應該先寫會議內容、參加人員,然後再寫會議時間、地點、要求,這樣才符合一般人的思維邏輯;結語寫執行要求或“特此通知”等習慣用語。

4.發文機關

在通知的落款處要註明發文機關,不一定要寫全稱,也可以是簡稱。若是多個單位聯合發文,應按順序將它們排列好,一般將各發文機關署名按照發文機關順序整齊排列在相應位置,並將印章一一對應、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最後一個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間排列整齊、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說明)一行之內。

5.發文日期

在發文機關之下,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比如,“2019年1月1日”不能寫成“2019年01月01日”。

三、通知的注意事項

不同類別的通知寫作要求不同,因此要準確判斷通知的類型,但在任何通知中都必須寫清緣由和事項。此外要合理安排通知的結構,對於事項較多、內容複雜的,要加以分析,合理歸納,使之層次分明,分段合理,可以用加序號或小標題的方法來幫助安排結構。

以上就是關於“通知”的寫作要求和注意事項。更多公文寫作素材和經驗分享請關注頭條號“第一筆手”,歡迎關注閱讀、轉發分享、評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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