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家庭農場的良法之三:規模適度

雖然,“適度規模經營”這個詞大家都耳熟能詳,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難於把握,更多的現實情況是追求超過“適度規模”而導致失敗的景象。對於家庭農場而言,適度規模經營具有決定生死的意義。

運營家庭農場的良法之三:規模適度

從農業農村部公佈的統計數據看,2018年全國87.7萬個家庭農場(登入系統的有60萬家)經營土地面積1.76億畝,平均每個家庭農場的經營面積為200.2畝。

特別要看清楚的是,這是全國平均數。各個地區的情況千差萬別,不能以此作為確定家庭農場經營規模的依據,頂多可以作為一個參考。

運營家庭農場的良法之三:規模適度

上海市松江區是全國家庭農場發育最早發展最快最好的地區之一,全區糧油作物基本上實現了家庭農場經營,平均每個家庭農場的經營面積從最低時的113畝增加至目前的143.3畝。

這個經營規模是在具備沖積平原地形、糧油機械化適應度高、政府有強力補助3個條件的情況下實現的。從中也可以看出,家庭農場經營規模也有一個漸進擴大的問題。

筆者有一個朋友以家庭農場形式專心致志地經營著一個地處山區的50畝柑橘園,夫妻兩現已年近六旬。

由於專心專注,又由於不施化肥保證了高品質,柑橘全部實現就地銷售,連續10年來年銷售收入穩定保持在50-60萬元左右,遠遠勝過那些外出務工的收入。

從中也可以看出專心專注和適度規模的重要性。

運營家庭農場的良法之三:規模適度

對於佔國土面積67%的廣大丘陵、山區而言,機械替代人工勞動的程度遠遠低於平原地區,經濟作物對於農機的適應性就更差,這就意味著在相當長時期內人工勞動仍然是這些家庭農場的主要耕作方式,決定著生產環節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工勞動。

因此,經營規模更需要強調適度,更要傾向於合理幅度之內偏小的規模。這個合理幅度,頂層設計中給出了一個數據,就是當地戶均土地承包面積的10—15倍。其實這個數據幅度主要還是指的糧油作物,而不是經濟作物。

運營家庭農場的良法之三:規模適度

近些年來,決定農業生產成本的土地租金、生產資料、勞動力價格都在上漲,有的漲幅還很大,而產品價格並沒有怎麼上漲,有的農產品還在下跌。象今年生豬的猛漲情形只能是個特例,現在你去養豬也許趕得上這波價格,也許等你的豬兒長大就又下跌了。

當今幾乎所有農產品都已經完全市場化,指望某個機構去調高農產品價格幾乎是不可能的,加之我們還面臨著國外農產品的價格競爭,唯有兩眼向內降成本。

運營家庭農場的良法之三:規模適度

決定生產成本3要素中,家庭農場本身主要可控的就是勞動成本。反過來說,就是儘量使用自家不需要按月按勞動量支付工資的勞動力。利用自有勞動力完成主要生產經營任務,是家庭農場的一個核心特徵,最多在播栽或採收兩個環節上外僱勞動。

當然,使用村委領辦的合作社的入股土地、參加合作社統一購買生產資料等,也是降低成本的路徑。也許有的人說我就用親朋不要租金的土地成本更低,一時是可以的,長期就是不穩定的。

具體到一個家庭農場確定經營規模,需要考慮的主要因素是:家庭勞動力數量、流動資金數額、農機替代人工佔比、水利設施配套條件、設施農業自動化水平、交通運輸條件等。

(原創文章,作者:秦仕連。轉載或內容合作請私信,違規轉載法律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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