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錢隨便撕?男子撕毀1元人民幣被警方依法處理

自己的錢可不可以隨便撕?有錢可以任性,但是損毀人民幣,涉嫌違法,後果可是很嚴重的哦!平壩一名男子就因撕毀人民幣而被平壩警方依法處理。4月17日,安順市平壩區公安局“交巡處專班”民警邱暢講述了這場鬧劇。


自己的錢隨便撕?男子撕毀1元人民幣被警方依法處理


4月16日晚0時16分許,平壩區公安局110接到一男子的報警:“在平壩區鼓樓街道辦事處楊家壩,一男子醉酒後與出租車司機發生口角”。110當即指令平壩區公安局“交巡處專班”鼓樓巡區趕赴現場。

經處警民警現場瞭解,賴某朋友聚會酒醉後打出租車回家,付款時車費為7元,賴某由於當時處於醉酒狀態掃碼付款為8元,出租車司機將賴某多付的一元錢退還給賴某,後其無理取鬧並辱罵出租車司機,在民警對雙方進行調解過程中,賴某一邊指責出租車司機,一邊故意將人民幣一元錢撕毀,扔在了地上。


自己的錢隨便撕?男子撕毀1元人民幣被警方依法處理


鑑於賴某故意撕毀人民幣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平壩區公安局“交巡處專班”民警第一時間將其口頭傳喚至大東方警務室,對賴某肆意妄為、無理取鬧的行為和故意撕毀人民幣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賴某意識到故意撕毀人民幣是犯法的,肆意妄為、無理取鬧的行為是不道德的,願意接受處罰。
在民警的教育和感化下,男子非常後悔。考慮到賴某的認錯態度較好,積極主動配合民警工作,並主動道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43條的規定,平壩區公安局“交巡處專班”案件辦理及調解組下達了當場處罰決定書,給予賴某警告並處罰款200元的處罰。出租車司機對處罰決定表示滿意,現場表示不追究賴某的法律責任。

來源:貴州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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