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王興 整理:小白 來源:白妞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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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一個30出頭的普通女人,皮膚白皙,身材勻稱。
此刻,她在寒風裡瑟瑟發抖,小腿上的雞皮疙瘩,若隱若現。
光天化日的,不遠處幾十米就是人影,但她夾著腿,抱著臂,在這郊外的小樹林裡,跟我幹嘛呢?
別誤會,她不是在耍流氓。
她只是冷。
因為她沒穿褲子。
風還在嗖嗖颳著,但她的心卻是滾燙的熱,不顧一切,她把她的褲子脫下來,給了我。
我心想——
老婆啊老婆,為了男人,你真是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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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從頭說起。
今天,本是我父親的忌日,全家人一起來上墳,但我幹了件十分丟人的事。
我是個很壓抑的人,父親走了三年,我一次都沒哭過。只是每年一到掃墓這天,我就像被抽去了骨架似的,狀況百出。
車開到一半,我跟老婆說,等10分鐘,我下車方便一下。
她關切地看著我,點點頭,兒子還在後座熟睡。結果——
我一離開,就是半小時。
荒郊野外的沒廁所,本可以找個石頭後面一蹲就搞定,可我拉不下臉。
風一刮,打個噴嚏,下面淪陷了,水順著褲子往下滴個不停。
我,一個30好幾的大男人,居然尿褲子了。
紅著臉,給老婆打電話。
一番解釋後,她回了兩個字:
就來。
遠遠的,老婆小小的身影出現。
她撿著好走的路,迂迂迴回地靠近我。
“換上。”
她遞給我一條褲子,我一看,她兩條腿光光的。
“你把褲子給我,你怎麼辦?”
“沒事,我大衣夠長。包裡有絲襪一會我套上,不冷。”
十分鐘後,坐在車裡,老婆慢慢穿著絲襪,兒子已經醒了,見我們異樣,問:爸爸怎麼穿了媽媽的衣服?
我心裡一尬,想著怎麼解釋。
“寶寶乖。
爸爸一會要給爺爺下跪,他的褲子太薄,會凍到膝蓋。”
兒子聽了媽媽的話,滿意地點點頭。
我心想——
咱上輩子一定拯救了銀河系,才修來這麼好的老婆!
回家路上,路過周邊的大學,想起和老婆的初次相遇。
是的,我倆就是在大學校園認識的。
那是一次聯誼,嘰嘰喳喳的女生堆裡,我老婆靜靜地坐在那兒。
說不上有多好看,卻很有親和力。
當時就覺得,會跟她發生點什麼。
第二天,我就鼓起勇氣約她。
本以為她會猶豫再三,結果——
她同意了,很爽快。
那時年輕氣盛,站在鏡子面前抖兩下,心想:
我也沒有帥到掉渣嘛!
怎麼就那麼有魅力?
可到了操場,我就傻了。
她不是一個人來的。
陪著她的,還有一個閨蜜,與其說是閨蜜,那身材,那面相,倒不如說是老婆的保鏢!
我嚇得一立定。
保鏢姑娘見了我就指著我鼻子道:
你給我聽好——
我們家素素,挺喜歡你的。
喜歡,明白嗎?看你個糙漢子也不會明白!
但事情就是,我們素素覺得你好,但你看起來不像好人,我特地來保護她。
你們倆今天下午的任務,就是去約會,我在後面跟著,你給我老實點!
我心想——
不是個事兒啊,有這麼個大姐大跟著,施展不開腿腳。
我好說歹說,才用我的三寸不爛之舌,把她閨蜜打發走了。
“你回寢室等我吧。” 最後,素素說。
眼看閨蜜姑娘眼中閃過一絲失望,我喜上眉梢,被她狠狠地瞪了一眼。
那個下午,為了證明我男性基因的優越感,我在操場上跑來跳去,見到足球飛過來猛踢一腳,見到欄杆跳上去做引體向上,每完成一個自認為很帥的動作,就回頭對素素呵呵一笑。
我至今記得——
她站在塑膠地皮上,看我的眼神有一絲疑惑,彷彿在看一隻進化未完全的猴子,彷彿在說,這什麼沙雕?
沙雕歸沙雕……
後來,我們戀愛,上床,咳咳……
一點不耽誤。
其實,認定她之前,發生了一件事。
讓我在心裡確定:我王某人如果有老婆,就她了!
戀愛到第4年,參加工作第2年,我們兩個人的身邊,都出現陌生的身影。
那段時間,感情出現危機。
她一向溫柔淡定的性格,也變得陰晴不定起來。
那時,我工作還沒有穩定下來,結婚無望。
可能是缺乏安全感吧,我開始抽菸喝酒,沒事找事。
有一次,我跟她賭氣,說晚上不回來了。
“你一人睡,別怕啊!”
城中村的出租屋,是我們的住處,我明知,她晚上一個人不安全。
但我決定讓她承受一下後果:白天她和一個男的微信聊天時間久了點,我們剛吵過架。
雖然她說是客戶,但是我,就是心裡不舒服。
誰知素素一臉淡定,說——
“沒事,晚上我也有約會。”
那一瞬,我覺得我們的感情,走到頭了。
深更半夜,我跟幾個狐朋狗友在路邊攤喝酒,心不在焉。
他們划拳我沒興趣,聊女人我也聽不進去,滿腦子都是女朋友那句,晚上有約會。
她跟誰有約會呢?
幾杯啤酒下肚,我終於受不了了,凌晨三四點給她發微信說:
我喝醉了。
過了十五分鐘,她沒理我。
我心想,她可能正躺在誰身邊,那人享受著她的溫柔。
整個人都絕望了。
對著瓶子吹起來,開始發酒瘋。就在我準備徹底把自己灌醉時——
電話來了。
是她的聲音,微微喘著氣。
“你在哪?我打到車了,去接你。”
說來可笑,就因為這短短三個字,我認定了她。
“去接你。”
聽到這幾個字的瞬間,我覺得下半生有了著落。
那晚,她任由我說著胡話,把我拖回了家。
男人就是這樣,看上去傻不拉幾,其實內心很脆弱。
愛上一個女人的理由,未必多宏大,但一定很具體。
但女人就不一定了。
很長一段時間,我都覺得我老婆是頭腦發熱,才答應嫁給我。
畢竟,我那時沒車沒房,空有一身技術無處施展。
很久之後,我跟老婆在家一起看綜藝節目,窩在沙發裡,聽著節目裡女明星嘉賓說:對女人而言,結婚就是賭博,根本沒有“確認”的那一刻。
閉著眼,一拍桌子,就他了!
我心裡一觸動,覺得女人也挺偉大的,就問老婆她是不是這樣。
她說差不多,只是有一丟丟不一樣。
“哪丟丟不一樣?”
“她們賭輸了會害怕——但我,
我那時嫁給你心裡想的是,輸了也沒事。我那時,是真的有點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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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事實也證明,我娶我老婆,是這輩子做過最正確的決定。
08年那會兒,我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虧損。
那段時間,我在家啥也不幹,垂頭喪氣。
老婆沒有嫌棄我,每天幫我洗澡,還定期給我剪指甲,剪頭髮。
她不喜歡我抽菸,家裡都是菸頭,她話到嘴邊也都忍了。
後來,我想一個人靜靜調整思路,離開家了一段時間,在外面租房子住。她偶爾來看我,每次都在送走她之後,我才發現:
廁所的毛巾已經換成新的,皮鞋全部用鞋油擦了一遍,運動鞋全洗了一遍。
滿牆的備忘錄邊角捲了,她也一點點撕開,幫我重新貼好。
這麼多年,我老婆一點沒變——對我,還是那麼上心。
幾個月後,我和朋友的生意重新起步,她來看我時,我專門帶她去商場專櫃要給她買幾個口紅。她反抗——
“不買了吧,我也不怎麼化妝。”
我堅持說不行,必須買。
她說那不如買一雙鞋子,來的實用。
我說NO,你看人家別的女人,買口紅一買一堆,各種色號都有,你就只有剛結婚那時候買的兩支,用到現在。
她喜滋滋地答應了。
現在生意好了,有些小錢,不僅可以多拿來讓老婆打扮,也不時帶她去泡溫泉,皮膚也被滋潤地越來越好。
其實稍微有點閱歷的男人都知道:
女人的美,是錢堆出來的。
現在應酬多,在外面每次覺得控制不住自己,我都會第一時間給老婆打錢,讓她去買護膚品,去報形體課,一看賬上嘩嘩地走錢,就覺得:
女人都不是省油的燈,一個就夠了!
看著老婆的狀態越來越好,說實在的,不比外面那些鶯鶯燕燕的差,我也就沒那麼多彎彎繞了。
這不,出來喝酒,有小年輕問我:哥,人到底為啥結婚?
你自己一人兒過不瀟灑麼?
我跟他說:
你在大城市,頭兩年,幹勁十足,跟同事朋友打的火熱,飯局KTV一玩就到凌晨兩點。
但你持續幾年,漸漸看清了人情淡漠,遇到事兒的時候發現,平日裡那些兄弟啊,朋友啊,一個都靠不住。
你在KTV唱的再大聲,你們喝酒的時候划拳玩的再嗨,你一回家,一開燈,那安靜的一根針掉在地上都能聽見,你才知道,自己啥也不是。
孤獨啊。
一個男人,再有本事,高興時沒人跟你一起分享,難受時沒人在你跟前安慰,你活的就像一具行屍走肉。
找父母?找朋友?父母老了,朋友都結婚了。
如今,許多小年輕談戀愛,就為睡人家姑娘,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不願意責任。要我說就一個字,傻。
等他們到我這個年紀就明白——什麼慾望啊,激情啊?找個能跟你說說話的人,比找個陪你睡覺的人,難一千倍一萬倍。
不信?
讓時間證明給你看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