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参考丨青岛市区往年幼升小招生政策汇总(一)

随着“五一”的将近,越来越多的家长私信我们小编了解有关幼升小的政策,但是2020年的政策还未公布,只能先通过往年的政策来做升学参考,提前做好准备。

市南区招生政策:

【本地户籍】

一、入学要求

2019年适龄入学儿童年龄为6周岁,出生日期: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在市南区学校学区内有正式常住户口,户主及落户房产所有权人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二、材料提供

登记报名当天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原件。

2.与户籍情况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单等合法有效凭证)原件,要求100%产权,房屋性质需为住宅。

3.同时提供预防接种证、幼儿健康手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材料的原件报名登记入学。

【外地户籍】

一、入学要求

随迁子女入学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门核发满一年的居住证,并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满一年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2.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市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3.符合我区规定的入学年龄(2012.9.1-2013.8.31)。

二、材料提供

1.居住证明

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市南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19年8月31日满一年)。

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100%产权)(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以及入住后缴纳3个月以上水电费发票)或由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验印的、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19年8月31日,登记日和租赁期均满一年住宅房屋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就业证明

合法就业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卡及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合法经营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市南区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19年8月31日满一年)。

3.其他材料

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父母的身份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儿童健康证明、幼儿发展评估手册。

市北区招生政策

市北区已经发布了2020相关政策,后期会出专门的解读文章,这里就不详细说明了,具体请关注我们,我们将在下一篇文章中为家长们详细解读。

李沧区招生政策

【本地户籍】

一、招生对象

2019年适龄入学儿童年龄为6周岁,出生日期: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

二、材料准备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口簿;

2.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李沧辖区内100%产权的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明以及入住后缴纳不少于三个月水电费或物业费的收据凭证);

3. 儿童健康手册。

【外地户籍】

一、招生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2019年适龄入学儿童年龄为6周岁,出生日期: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李沧区居住证,并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满一年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3.父母至少一方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单位投社保满一年以上或办理李沧区工商营业执照满一年以上。

二、材料准备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

1.入学登记儿童的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至少一方在有效期内的《李沧区居住证》;

3. 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一年以上,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须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19年8月31日满一年;

A.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李沧区人社局验印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人社局官网打印的《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社保卡;

B.在李沧区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

4.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固定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李沧辖区100%产权的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明以及入住后缴纳不少于三个月水电费或物业费的收据凭证);

B.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验印的、登记日和租赁日至2019年8月31日均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儿童健康手册。

崂山区招生政策

一、入学年龄及招生规定

2019年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小学采取登记入学,初中采取对口小学直升方式入学,保障入学机会均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本地适龄儿童入学

本地适龄儿童,是指具有崂山区常住户口,且户籍、居住地都在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年龄的儿童。以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100%产权)为准。(简称“双证”)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崂山区公办小学入学,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崂山区居住证(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崂山区居住证);

(3)在崂山区有稳定的住所,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崂山区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的正式租房合同(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验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有崂山区自有住所产权证;

(4)符合规定的入学年龄(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简称“四证”)

其他市区的招生政策我们将持续更新,各位家长记得关注我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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