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外孫救貓?想起小時候我也被這麼吊過,其實感覺挺好玩的

這幾天網上流傳一個新聞,新聞裡面有一段視頻,是一位老人用繩子拴住一個男孩,從五樓把孩子吊下去,到四樓陽臺去救一隻被困的貓。


吊外孫救貓?想起小時候我也被這麼吊過,其實感覺挺好玩的

網友眾說紛紜,“孩子是買貓送的吧?”

吊外孫救貓?想起小時候我也被這麼吊過,其實感覺挺好玩的

其實我個人覺得,只要繩子夠結實,只要做足了安全措施,也是可以的。比如繩子一頭栓在孩子身上,另一頭栓在大人身上,畢竟孩子只有四十幾斤,而一百多斤的大人在上面陽臺裡邊站著,是無論如何也不會被孩子拉下去的。路人當然是好心,就是不知道具體這姥姥跟舅舅是怎麼操作的。如果只是把繩子拴在孩子身上,沒有拴在大人身上,空手吊孩子下去,那肯定是太危險了,絕對不行的。



記得我小時候,忘記具體幾歲了,但可以肯定是小學低年級的時候。有一年夏天,晚飯後爸爸出門去遛彎忘了帶鑰匙,我跟弟弟出去玩也沒帶鑰匙。後來媽媽出來找我們,也忘記帶鑰匙了。就這樣一家人被鎖在了門外。

那時候我們家住的那個樓房總共四層,我們家在三樓,那時候的鄰居也都很熱心,大家很多人一起幫忙想辦法,最後解決方案就是,從四樓用繩子把我吊下去。進入陽臺,從裡面給大家開門。

當時很多人都聚集在了四樓陽臺上,想了很多辦法,最後的解決方案是,用一塊搓衣板,兩邊綁上繩子,做成一個鞦韆的樣子,我坐在上面,然後由兩個大人各拉住搓衣板的兩端。我腰裡再綁一個繩子,由一個大人拽住。總共是三個大人,一起用力,算是做足了保護措施,然後就慢慢把我放下去了,樓下還有人看著指揮。

很快就站在陽臺邊上了,那時候的家庭,都不包陽臺,然後我縱身往裡一跳,跳進了自家陽臺。上面的幾個大人嚇了一跳。因為也沒告訴我說,準備跳了,或者有什麼動作,跟上面大人說一下,或者喊一嗓子。現在發現小孩子都是這樣的,他有什麼想法動作,不會跟大人說,直接自己就做了。

我這一跳,拉搓衣板的倆人以為我掉出去了,拉我腰裡繩子的人,猛然感覺一股力量,也以為我掉下去了,拼命拉住繩子,使勁兒往上拽。幾個人一陣慌亂。下面的人連忙喊,說沒事兒了,已經進陽臺了。他們才放心把繩子都鬆開。我也解開腰裡的繩子,過去把門打開,一家人都回來了。



過後,我還引以為傲,覺得自己挺能幹、挺勇敢的。而且當時因為天黑,也看不清樓下,不知道有多高,一點都不害怕。坐在上面,跟盪鞦韆一樣,還挺好玩的,嘿嘿。

不知道事情過後父母有沒有後悔害怕,總之那個年代好像也沒人因為這樣的事情報警,或者找人開鎖,應該是放我下去之前已經想辦法了,但當時已經天黑了,別的辦法似乎都不是最佳。而且我從小就是那種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這對我來說,真的不算什麼。

讓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其實挺好的,哪怕看上去有一點點危險。關鍵是,只要做足了安全措施,就可以放心啦。

今天為了寫這篇文字,特意去搜那個新聞,發現後續還有,首先是居委會批評男孩的姥姥跟舅舅了這個可以理解。後面還說涉嫌觸犯《未成年人保護法》,(⊙o⊙)…

“讓7歲孩子懸空救貓”雖僥倖未造成嚴重後果,但無疑明顯違背了“最有利於被監護人”原則,明顯屬於一種可能“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怠於履行監護職責……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的行為,完全可以依法撤銷剝奪相關監護人的監護資格。

總結一下: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現在消防這麼方便,有困難打119就好,別再讓孩子冒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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