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拐賣,從孩子和家人做起!

防拐賣,從孩子和家人做起!

壹,

早上睜開迷糊的眼睛,拿起手機看到微信小區群裡面有兩張截圖,然後跟著就是有人說是杭州城北一個小區的孩子差點被抱走。

防拐賣,從孩子和家人做起!

防拐賣,從孩子和家人做起!

看到這句話我一下子清醒過來,點開截圖看大圖。看完說了句:還好沒丟。這些禽獸不如的人販子。

我的清醒不是因為看熱鬧,而是因為我也有孩子,我是兩個孩子的爸爸,我感同身受。

孩子被拐賣是每個家庭都不能承受之重和殤!

每次和朋友談到這個話題的時候,我一直有這樣的觀點:

針對於人販子,就應該重典法制,毫不留情。槍決沒有緩刑之說;連坐未嘗不可。

有些朋友說,這個太狠了。我不等他說完,直接打斷說:這有什麼狠的。

對於這些沒有人性,沒有道德底線,只有金錢的人來說,不需要在乎他的人性權力。

因為,嚴格的來說,他們禽獸不如。

對於這些滅絕人性,對天真的孩子動手的人來說,我們不需要顧及任何人性和原因,只想對他們說一個字:死。

那麼,對我們的孩子和身邊的人,我們又該說些什麼呢?

貳,

前段時間新聞上說,拐賣兒童開始出現新的招數:

一,有個媽媽在臥室整理東西,5歲的孩子在客廳玩耍,她在臥室聽見有人敲門。然後有人說話:我是送KFC外賣的叔叔。然後她聽見門開了。她警覺的覺得不對,馬上跑出去,就看見兒子的一隻手已經被拽到了門外,她大喊一聲,衝過去把兒子抱了回來,馬上關上門,並沒有衝出去,而是打電話給小區警衛室報警。直到保安來了她核對身份後才開門。事後,她說了一句話:“如果我晚出來幾秒鐘,我的兒子可能就被抱走了。”

防拐賣,從孩子和家人做起!

我給這個媽媽點贊,我想對孩子說:不管家中有沒有大人,請你不要給陌生人開門。

如果家中有大人,你只需要叫他們來;如果家中沒有大人,那麼請你不要說話應答,更加不要開門!

因為用各種套近乎和接近孩子來抱走孩子的案例已經屢見不鮮了:

我帶9個月寶寶在樓下玩,小傢伙坐在小車上,周圍是好幾個本樓的老太太帶著孫女或孫子玩。突然又走來一個大約50歲出頭的婦女,收拾得乾淨利索,笑嘻嘻地逗我家寶寶,小傢伙開心地回應。然後她就要抱寶寶,我急忙說:“別抱吧,怪熱的,小傢伙怕生!”雖然我上前阻攔,但她還是把寶寶抱起來了,寶寶也伸出小手讓她抱。這個人並沒有像其他抱孩子的人一樣湊在一起,而是轉身走向附近停放的一輛汽車,嘴裡說著:“寶寶看看大汽車。”我下意識地攔住她,堅持把寶寶搶了過來。(網友2017真實案例,還好媽媽把孩子搶了過來。。。。。。)

把孩子放在小車裡帶去菜市場,大人在挑水果,兩分鐘後回頭再看孩子已不在車裡了。(網友2017真實案例,孩子至今未歸。)

一個母親開發廊,把孩子也帶在身邊。髮廊新聘請了一個員工,沒有留身份證,那天這個員工說帶孩子去買糖吃,結果一去不回。(網友2017真實案例,孩子至今未歸。)

防拐賣,從孩子和家人做起!

孩子,即使大人在,如果有陌生人接近你,請你遠離他,回到大人的身邊。不管他手上給你糖果,還是有最新款的玩具,抑或是IPAD上的遊戲,都不能和他們熟絡,更加不能和他們走如果他們要來抱你,請你馬上大哭大鬧,說:我爸爸是警察!

除了孩子,我還想對大人們說。

1,外出時,不管什麼緊急重要的事情,都不可以讓你的孩子離開你的視線之外。

2,有陌生人和你套近乎,逗你的孩子,抱他玩耍時,請你說不。

3,老人們不要在孩子哭鬧的時候對孩子說,警察要來抓你了。

4,人多擁擠的地方,請你抱著孩子,而不是牽手或是讓他跟著你。

5,聘請保姆或者鐘點工時,一定要查清楚對方身份,掌握相關資料。

防拐賣,從孩子和家人做起!

因為未成年或者年幼的孩子是那麼的天真,善良。他們分不清誰是披著羊皮的狼,誰又在做著禽獸不如的事情。所以很多防範於未然的事情,只能我們這些大人來做。

叄,

還記得兒子在上幼兒園的時候出了一次烏龍事情:放學沒有跟接他的外婆回家,反而一句話沒說就跟著同學家長去他們家玩了。還好,老師發現了,然後把兒子在幼兒園門口截住。然後打電話給我,把他接回來了。

那天晚上,我和他媽媽沒有罵他,只是要求他一起和我們看完了《親愛的》(趙薇主演的一部孩子拐賣被找回的電影),看完電影,他媽媽找出了電影中的一些片段,然後一個片段一個片段的和兒子說。(那個孩子是怎麼丟的,遭受了些什麼,媽媽爸爸遭受了什麼。

防拐賣,從孩子和家人做起!

然後,我們從那天開始,要求兒子每天晚上和我們說出我們小區的名字,家庭的住址,我和他媽媽的電話號碼等身份相關的信息。

雖然兒子那天晚上仍然似懂非懂的,但是之後他再也沒有出現過類似的事情。

肆,

防拐賣,從孩子和家人做起!

那麼,如果很不幸的,孩子走丟了,或者被抱走了,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第一,首先,請不要聽信那些說什麼走失人口一定要24小時之後才能報警立案的傳言。

公安部規定“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接到兒童丟失、走失的報案,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第二,兒童走失“十人四追法”

防拐賣,從孩子和家人做起!

如果是兒童或14歲以上、18歲以下的少女失蹤或走失,可第一時間報案,警方會以刑事案件立案調查。

孩子走失後的24小時是找到這個孩子的“黃金時間”,如果超過了24小時,找回孩子的機會陡降。

現在有種尋找方法比較科學有效,就是少年兒童犯罪預防專家王大偉博士的“十人四追法”。

十人四追法

母親在原地不動,父親發動親友10人向四個方向尋找。

第一層搜尋圈是在2公里以內,沿著大路追趕,需要安排4個人,每個方向起碼1人以上去追,第二層搜尋扔在2公里之內,但要到火車站、汽車站、碼頭和客運中心去找,也需要4個人以上,以上這最少是8個人。

還有2個人,1個人去報警,1個人要留在家裡。另外,家人要第一時間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發佈尋人啟事,網上發帖尋求網友幫助。

其實旭爸我一點都不想大家知道這個方法,用到這個方法。但是,如今的社會,到處都是孩子安全方面的洪水猛獸,為了孩子一切安全,一切為了孩子安全吧。

最後,我還想對孩子說:

孩子,我們未經你同意,把你帶到了這個紛擾蕪雜的世界,那麼,請允許我們保護你,遠離那些邪惡的人和事情。爸爸媽媽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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