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美國與持棍日本,哪個更好?

“美國人持槍是為了保衛自由”,“美國人持槍是為了防止暴政”,“美國人持槍是有血性和民族剽悍”,“殺人的是人不是槍”...等等,這些美國持槍派和中國羨慕派的持槍理由,每回說起來都是鏗鏘有力,擲地有聲,不給控槍禁槍派人士留一點反駁的餘地。


單從“防止暴政”這點說,美國人是有選票的,他們覺得選票不足以“防止暴政”嗎?好像也不是,美國建國以來每四年或八年的總統換屆都是選票選出來的,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哪一屆是靠槍桿子或其他形式的政變上來的。如果哪一屆的總統不稱民心,彈劾等程序都走過,他還是賴著不交權的話,美國要靠平民的“槍桿子”來推翻他嗎?要是民主制度走到這一步,會不會使得平民的選票失去價值,轉而讓路於槍桿子?細思極恐。


不管筆者怎麼擔心,美國人還就是喜歡槍,說那是他們神聖的權利,殺傷力越來越大的槍擊案是他們付出的代價,美國人認了。剽悍的德州人已經開始可以公開持槍,大街上、商場裡的人都掛著明晃晃的長槍短銃呢。

持槍美國與持棍日本,哪個更好?


 德州開啟的公開持槍模式會蔓延到美國各地嗎?出去吃個飯喝個茶也得槍不離身嗎?看看這家茶館的氛圍,似乎大家也挺愜意的。


 我們再來說說日本,要說明治時代以前,武士出門都要帶個刀的,那是武士的權利,也是武士的標識。武士在街上看見一個不順眼町民打耳光都是小意思,可以直接拿刀劈他。


 那武士們經常在街上亂劈不拿武器的平民嗎?


 武士們有武士道,不僅習武還要學禮法和學問,要講求“三尺刀”和“三寸筆”的“節義”。武士首先在禮法上對自己的嚴格要求就大大超過平民,比方說武士穿著不能沒個樣子,站立不能靠牆打彎,兩個武士不能站在街邊聊天,必須坐下來好好“說話”等,武士要是亂拿群眾針線、喝酒不給錢,那是丟死人的要被大家唾棄。


 當年的維新志士坂本龍馬在四處奔走的過程當中,把自己的長刀換成了短刀,後來又跟朋友說長刀短刀都可以扔了。世上出現了火槍也出現了先進的制度,武士們並沒有跟進用火槍來裝備自己,他們跟進了維新,跟進了君主立憲,跟進了殖產興業,跟進了“四民平等”。武士們發起搞的明治維新,把整個武士階層給“平等”掉了,把自己帶刀的特權也因一紙“廢刀令”給廢掉了。


 現在,日本有《銃刀法》,延續了明治時代的“廢刀令”,嚴控私人持槍,對持各種刀具也有明確且嚴格的規定。偶爾看新聞裡報道警察在某某人的車裡搜出了長度超過多少公分的刀,以違反《銃刀法》把某某人逮捕了。那樣的某某人通常是警察重點監控的暴力團相關人員。


 有持槍權的警察和軍人則某種程度上繼承了武士的“節義”,嚴格要求自己,不在群眾面前耀武揚威,也不照持槍照來顯示威風外漏。因為日本軍人不多,除了救災現場很少出現在媒體和街面,這裡只說說跟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警察。日本警察的典型形象是這樣的:

持槍美國與持棍日本,哪個更好?


 這種手裡柱根棍子的警察形象會不會讓美國警察和中國警察笑出聲來? 而柱著棍子在外面站街的警察是日本常見的風景。現在,因為擔心有暴恐活動,人流大的車站裡也配備了警察站樁,但是他們也沒有端著或掛著明晃晃的槍支讓人害怕,而是都藏在裡面的。

持槍美國與持棍日本,哪個更好?

 日本警察是不能用武器來威脅徒手群眾的。以前九州地區曾有一位熱血警察,在教訓一名十七歲的不良少年時用手槍點了他的頭,被少年的父親告了狀,引起一陣風波,最後導致這位在當地口碑極好的警察被處分和辭職。


 日本的警察又是極其高效和優秀的。不靠武器,靠警察人人都要練的“警察逮捕術”,和精細的合作,逮捕犯人時毫不容請,還不會把人“逮捕死”。


 當然,除了正在行兇的犯人外,對於一般狀態的嫌疑人,幾個警察來客客氣氣地跟他商量逮捕或是要求跟著來所裡一趟,大多數人都乖乖就範,免得被撲倒在地折騰一番。


 日本人不持槍,警察持棍,日本百姓也不需要用端起武器來“防止暴政”,只需要選票和自由的發聲,各種上層的制衡機制都會充分尊重百姓的選票,防止政權的暴走。

 像日本這樣把武器都交給講求“節義”、自律的國家機器手裡,個人充分信任依賴警察,還是像美國那樣人人持有武器,警察也隨時拔槍,保持剽悍民風,哪個好?說實話,筆者也不敢下結論。人口大國的我們,民眾也不持槍,願意逐漸發展成日本這樣的持棍模式呢還是剽悍的美利堅背槍模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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