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發文,2020年教師考試:“先上崗,再考證”!

都說今年不好找工作,就業形勢多嚴峻,但每年好像都是這樣的,應屆生選擇工作時不能眼高手低,要放眼全局,希望大家都可以找到自己那份心儀的工作。

這段時間以來,各地都在執行國家各項穩就業、保就業、促就業的政策,陸續開展招聘工作。為進一步強化穩就業舉措,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七部門於近日發文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應屆生不僅能找到工作,同時也緩解了就業壓力。

七部門發文,2020年教師考試:“先上崗,再考證”!

截圖來源人社部

人社部等部門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就《通知》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建議同學們可以查查。

“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對部分准入類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

涉及教師資格考試、護士執業資格、漁業船員資格、執業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資格等。

從事以上職業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並取得職業資格。通知也提出,用人單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畢業生的,不得將取得上述職業資格作為限制性條件。

2、對申請律師執業實施“先實習、再考證”

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如果符合法律職業資格報考條件,可先申請實習登記,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後如果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內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按規定申請律師執業。

3、在簽訂聘用合同時,約定1年試用期

這裡需要注意一下,高校畢業生通過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工作,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如果在試用期滿後還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用人單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妥善處理勞動關係問題。

以上“先上崗、再考證”主要適用於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有網友認為:“先上崗,再考證”是一項非常人性化的調整,特殊時期的應變措施,不僅解決了高校畢業生就業,也減少了就業壓力。上崗後合同制一年之內拿到資格證就可以,有資格證優先錄取豈不是更好,各憑本事,都過了,那我有證我先上,沒毛病。今年就業形勢嚴峻,別亂了套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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