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开始 结果拟于2020年6月上旬公布

济南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开始 结果拟于2020年6月上旬公布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已正式拉开序幕。此次评定为《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后的首次评价工作,企业信息申报将于2020年5月15日截止,评价结果拟于2020年6月上旬公布。

据了解,此次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仍采取企业人工报送的方式,已按原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完成资质整合或者主体认证的企业,按照《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企业自测评分在130分以上的(有资格评价为AA及AAA的企业),以开发主体公司进行申报(含子公司信息),企业2018年1月1日以后受通报表扬、表彰及获奖等相关证明文件可作为良好信息申报(或按相关证明文件的有效期限申报),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留存复印件(盖公章)。

未纳入申报范围或未申报的企业,未出现重大违规行为,原则上核定企业信用等级为A级。若近3年所开发项目出现过重大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问题,或出现工程停工烂尾、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按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评价标准,实行一票否决,信用等级确定为B级或C级。

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平阴县、商河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按企业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关区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据悉,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共分5个等级。其中,AAA级企业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给予政策扶持;AA级企业可享受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降低等政策优惠及评优推荐;A级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正常监管;B级企业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重点检查企业;C级企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严重不良”,适当提高预售许可条件,增加检查频次,取消参与评优资格,禁止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出让,并实施联合惩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