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將設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

  近日,我市出臺《關於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通告(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告》),將設立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目前,正處於徵求意見階段。

  根據《通告》,濰坊市行政區域為禁獵區,全年為禁獵期。在禁獵區、禁獵期內,禁止獵捕以及進行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禁獵對象為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附錄I、附錄Ⅱ、附錄Ⅲ》《山東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國家、省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在禁獵區、禁獵期內,禁止使用藥物、爆炸物、電擊或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槍支、彈弓、誘籠、粘網、陷阱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燻、網捕、犬獵、鷹獵、撿取鳥卵等方法進行獵捕。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及本《通告》規定,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或者有關保護區域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分工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公示時間為2020年4月16日—30日,如有異議,請自公示之日起15日內實名向濰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自然保護地管理科書面反饋意見,同時標註聯繫方式和修改依據。聯繫電話:8520631,郵箱:[email protected]。(濰坊晚報記者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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