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路大神给掌掌眼
看看下面这辆越野车的问题
我就想问问
你是给车牌沸水煮了?
还是高温油炸了?
咋就能“盘”出如此“包浆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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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试4月7日17时左右,洛阳交警高新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越野车,该车前号牌掉漆发白严重,疑似人为磨损,便上前拦截盘查。
驾驶员饶某立马喊冤称:自己的车牌是因为长时间风吹日晒掉漆所致,打算明天去车管所更换车牌,请求人性化执法警告自己一次。一番申辩貌似合情合理,但事实真是如此吗?
经现场核查:该车今年3月17日刚通过年检,年检时提交的车辆照片车牌号码清晰,与现场查获的状态明显不同。一个月内非人为因素能把号牌磨损成这样,骗谁了?
更尴尬的是,民警很快在该车后备箱内查获一个崭新车号牌。事实胜于一切狡辩!铁证据摆在面前,男子只得接受法律严惩。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饶某实施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决定。既然漠视法律,那就“回炉重造”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五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项: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三)故意遮挡或者污损机动车号牌的;第五十七条第(一)项: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一)逆向行驶的。
一些驾驶员,为躲避电子监控抓拍,自作聪明的想出各种花招,遮挡号牌、伪造号牌、污损号牌,然后自我催眠似的告诉自己:
交警看不到我
交警看不到我
交警真的看不到我
今天,洛阳交警用事实告诉你们: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我们始终对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请广大驾驶人切莫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