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保有什麼利好消息?社保斷繳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曦說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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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社保有什麼利好消息,社保斷交可以領失業金嗎?”這個問題,一直是參保人員特別是失業人員關心和關注的。

我可以很肯定的說:2020年以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關於社保的利好消息;社保斷交也是可以申領失業金的。

我目前從事社會保險經辦工作,學習了很多的社保政策,也瞭解到很多的最新消息。

下面就跟大家一起來學習一下。

一、2020年以來的社保利好消息

(一)涉及參保單位

涉及到單位的利好消息,我簡單羅列一下,後面重點說一下關於失業金的問題。

1.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政策依據:桂人社發〔2020〕5號)

01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中小微企業,可返還上年度企業及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02

深度貧困地區的中小微企業一般穩崗返還標準由該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提高至60%。

03

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放寬到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

2.將職業培訓納入補貼範圍(政策依據:人社部明電〔2020〕2號)

支持企業開展在崗培訓,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確保防疫安全情況下,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線下或線上職業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範圍。

3.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政策依據:人社部發﹝2020﹞11號)

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

01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自2020年2月起,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02

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減徵期限不超過3個月。

03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二)涉及個人(著重講失業金)

1.可以延長辦和補辦

因疫情期間造成延遲申報養老保險待遇、失業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的,

可在疫情解除三個月內補辦。

2.關於失業金申領

為應對疫情的影響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國務院實施了三項新舉措。

01

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金期限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可以將失業保險金髮放至法定退休年齡。

02

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

2020年,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舊沒有就業以及不符合法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03

階段性提高價格臨時補貼

今年3月到6月,對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和領取失業補助金的人員雙倍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以上補貼的辦理辦法,具體諮詢當地社保中心。

3.社保斷交,可否領取失業金

(1)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需要符合下列條件的:

01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02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03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從以上條件可以得知,能否領取失業金跟是否繳納失業保險有關係;跟是否繳納其他險種沒有關係。

(2)領取失業金時限有哪些要求?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限根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計算。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應當與前次失業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以上,就是我的答覆。希望能夠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想要了解更多的社保消息,可以關注“老梁有約”,與你分享最新政策消息。

有問題,可留言,歡迎轉發,幫助更多人


老梁的筆記


看你社保繳費幾年,符合40-50嗎?符合條件的可以去社保局諮詢一下!目前的好消息是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中間社保斷繳的現在補齊,可以領取,養老保險,以後就不允許補繳了!具體情況去你們當地社保局諮詢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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